的士去投資化是正確方向惟仍不足夠

據最新的消息,特區政府對的士營運管理的政策,將是透過修訂《的士規章》,對的士牌照管理實行「去投資化」即不再以「價高者得」形式進行競投,而是回到公共交通的定位,並對的士競投實行分為個人和公司兩個方向,亦即分為特別的士准照(電台的士)以及普通的士准照(黑的),並以公司制經營為主。將來普通的士准照會將一定數量的的士加以捆綁競投,希望能籍著公司制加強監管,向市民及旅客提供適切的服務。而個人投牌則提高準入門檻,規定的士司機需要從事行業一定時間,現有持牌者在的士牌照未到期的情況下,在一定時間內不可再競投個人牌。

此的士牌照管理政策的改革,充分體現了「新人事新氣象」的精神。實際上,過去澳門的士牌照政策,長期處於因循守舊的狀況,當事者懶於思考改革,既缺乏「以人為本」的精神,對廣大澳門居民「打的難」的困境視而不見,更不顧國家「十二五」規劃要求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讓飽受拒載及濫收車資之苦的遊客根本享受不到「休閑」的品質。因而仍然是繼續實施「價高者得」的競投政策,導致的士服務遠離其公共交通的原意,的士牌照成為投資工具,「炒賣」得熾熱。一方面形成了供求關係失衡,求遠大於供,六十萬居民人口,加上每年三千萬人次旅客,的士數量遠不足以應對,在「物以罕為奇」之下,就「奇貨可居」,任意拒載或濫收車資之外,的士牌照的成為投資工具,其牌價被炒賣到令人咂舌的高位,直接造成車租高居不下,的士司機的經營成本倍增,並形成惡性循環,更加劇了拒載及濫收車資的現象。在交通局有新人上場後,終於思考的士牌照管理改革的問題,這就很好地呼應了在籌組第四屆特區政府時,中央政府提出的「新人事,新氣象」的要求。希望今後在調整局級主官時,也能普遍體現這種精神,讓特區政府的管治作風,出現新的變化,充分體現[澳人治澳]的優越性。

實際上,按道理的士服務是屬於公共交通服務的範疇,因而除了是「搵食」商業性質之外,還應帶有一定程度的公益事業性質,與教育、衛生醫療等領域一樣,在保留一定程度的企業服務之外,也應體現公共服務事業的性質。正因為如此,更多公共交通事業程度的巴士服務,在世界許多地方都實施政府購買服務的政策,澳門特區也是如此,由特區政府給予巴士公司提供一定數額的資助,等於是政府購買服務。

當然,的士服務的商業成分比例重一些,因為相對巴士服務來說,並非是「日常必需品」,而是帶有一定程度的「準奢侈品」的性質,因而不能像巴士服務那樣實施政府購買(有的士業者提出政府津貼,但被網友「噓」)。但卻將之當作是投資工具,就變成了走向另一個極端,將社會服務像「炒樓」那樣,「炒」到天價,從而影響服務品質。

更須指出的是,中央要求澳門特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而「休閒」一詞的定義,首先應是放鬆,消除疲勞;其次是娛樂,讓遊客在度假、看電影、喝茶、甚至逛街中得到享受,遊客在澳門旅遊過程中獲得舒適便利以及愉悅、消遣的快感。但光是的士服務一項,就完全破壞「休閑」的定位性質。因此,改革的士牌照管理,提高的士服務品質,就是在關注居民的宜居、生活質量和幸福感的同時,為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服務。倘遊客在新馬路排長隊等候的士的現象得不到改善,「旅遊休閑」變成「走難」,還有什麼「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可言!

現在,是「撥亂反正」的時候了,將的士服務還原到其本來的準公共服務性質原點。而從交通局透露的改革方案看,一是公司化,可以加強管理;二是的士司機個人可以參與競投,但須有一定服務期限限制,這是為了保護利益的士司機的就業權益。

這個大方向是正確的,但仍然有所不足。最適當的做法,還是參考臺灣地區的計程車管理方式。台灣計程車大部份採「靠行制度」,計程車司機需考取職業小型車的駕駛執照後,再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透過車行仲介取得車輛方可執業。在一定條件且政府有開放時,就可申請成為「個人車行」。計程車司機都是個人出資買一台車,考一個計程車司機牌照就可以上路營運了,但是考試是相當嚴格。這種計程車司機不屬於任何公司,是純個體,一切責任自負。在計程車車身側面和車尾都清楚的噴上了司機的姓名、服務編號、監督電話。實際上這些司機的服務態度都很好,對人很和善,有問必答,開車也平穩,絕少發生拒載、搶客、繞路宰客的現象。另外,根據相關統計數字,台灣計程車數量最多的地方是臺北市,一共有三萬一千多輛,因而沒有發生供求失衡的現象。

而對比澳門,的士數量與居民及遊客數量的比例,就偏低得多了。這也正是容易發生拒載或濫收車資現象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因此,在進行「去投資化」的改革之後,還應進一步思考增發更多的牌照,及方便更多的本澳居民投入的士行業服務的問題。也就是說,現在對個人投牌的限制,仍然帶有「本位利益保護主義」,或「批他主義」的影子,不利於良性競爭。

不過,仍有補救之計,就是的士司機個人在參與公司服務一段時間,獲得相應的「年資」之後,就可具備條件參加個人牌照競投。但問題是在於今後是否繼續批出更多的的士牌照以供競投,否則他們就將失去此後的透過個人競投而投入服務的機會。

另外,如何處理新舊的士牌照之間的「含金量」問題,也應予以考慮。實際上,當即將推出新制度消息傳出後,就有屬於「既得利益」的的士牌照持有人擔心,未來新舊的士牌照價值不同。因為過去是「價高者得」,車主要負出較高成本才獲得牌照,甚至是「高價炒賣」得來。倘實行去投資化,就可能會出現「無償牌照」或「低償牌照」的情況,這會引起不公平競爭。因此,有必要注意舊車主利益的問題,有業者建議效法內地將有年期的士牌照一開三,並縮短牌照期限,加快回收的士牌照,補償車主和平衡競爭;甚至由政府出高價回購現時的六百五十個永久的士牌照,例如以競投牌照的平均價乘十倍等。這也是必須考慮的。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