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小組會昨日討論修改租務法案,認為現時租大幅調升不合理,不利居民租屋或中小企經營,建議由行政長官批示,按通脹等因素訂定租金調整系數。提案人建議加租不得超過 29.25%。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討論修改租務法案,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委員會與提案人就建立租金調整機制達成共識,認為租金不合理和大幅調升,無論對居民租屋或中小企經營環境都不利,對本澳經濟亦不利,委員會和提案人認為須適當干預。
法案建議由行政長官批示按通脹等因素訂定租金調整系數,提案人在會上提出,亦可考慮建立暴利機制,按民法典消費借貸合同利息不能超過法定利率 3倍,以現行法定利率 9.75%計算,即加租不能超過 29.25%。
委員會力爭明年 8月16日立法會換屆前把法案提交大會審議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