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規劃 三年立法

【本報訊】法務局表示,中央統籌立法計劃時間跨度將由現時的年度計劃擴至3年,特區政府將編制2017-2019年的立法規劃,涵蓋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劃重點嚴格按照行政長官施政綱領和特區 5年發展規劃。

法務局在回覆議員施家倫的書面質詢時同時指出,特區政府短期內透過指引,確保立法政策協調連貫。指引規範各部門從立法項目報送、評估、立項、排序、諮詢、草擬直至提上立法程序的統一流程,法務局會凸出統籌協調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