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列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由於「事先張揚」議員們將會集中追問近期社會熱點問題的《土地法》和益隆換地等問題,因而大家都高度聚焦於昨日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不過,他們的這個迫切心理可能會得不到完全的滿足,因為崔世安確實是有回答到新《土地法》和益龍換地等問題,但無論是議員們所提出的問題,還是崔世安的回答,大多是集中于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等方面。至于對新《土地法》的答案,仍然是嚴格依法行政。
當然,這充分體現了特區政府的施政,不會受到各項社會熱點議題所左右,還是保持初心,繼續前進,始終如一地以民為本,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實際上,崔世安籍著回答議員提出的問題,提出了許多新看法,新內容。尤其是關於關顧青年和中小企業,這是注重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體現。也是湊巧,台灣地區的「三中一青」,即中低收入階層,中小企業,中南部,青年,是目前最大的熱點。比照澳門,除澳門因為面積細小,沒有所謂「南北之分」之外,其余都很相似,這就值得警惕。而香港發生的一些狀況,盡管因素很多,但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青年人看不到未來,而致滋生不滿情緒。澳門特區政府似是能及時從中得到啟迪,希望能將因這些因素而滋生的不穩定因素消弭在萌芽階段。因而對近年來討論得較多的青年就業、創業及上樓難等問題,以及中小微企業的生存發展等問題,投下了較多的關注,并希望能及早找出協助他們走出困境,暢順發展的辦法。最近在澳門中聯辦的協助下,組織澳門的中資機構與中小微企合作,及發動各大型博企向中小微企進行采購,都是幫助中小微企的好辦法。而崔世安昨日透露未來都市更新將會撥出一批房屋作為「暫住房」的新思路,相信有利于部分解決青年「上樓難」的問題。
關于「地債」問題,崔世安沒有迴避,而是實事求是地勇于承認,明確指出政府需要償還的地債面積合共八萬八千八百零六平方米。這些「地債」分別是用作興建公屋的石排灣和青洲坊土地;用作建設公共設施的金蓮花廣場和氹仔焚化中心擴建,以及為博彩業開放提供的用地,分別是新口岸區永利澳門度假村、美高梅酒店和路氹城銀河用地。崔世安明確無誤地指出,這些政府有責任償還的土地,經部門分析,具有依據。
崔世安所承認的「地債」,包括了本欄曾提到的金蓮花廣場。這就等于是給前任工務運輸司「打臉」,因為其在二零一一年編制的「閑置土地」列表,是將金蓮花廣場納入「閑置土地」名錄的。這不但有「賴債」之嫌,而且也是對成為澳門特區政治圖騰及旅游地標的金蓮花廣場的極不尊重。現在崔世安明確表明金蓮花廣場所在土地是必須償還的「地債」,就不但是還了「債主」何鴻燊的公道和清白,使他從「囤積居奇」中解脫出來,而且也把被某些從政人員所顛倒的歷史及現實再顛倒回來,恢復特區政府實事求是的形象和作風。
值得注意的是,崔世安昨日所列舉的「地債」名錄,并沒有包括益隆火柴廠遺址在內,等於是不承認益隆的「換地」行為,再次呼應廉政公署的調查報告。并承諾對其中可能涉及到刑事責任進行偵查,但又沒有講死一定是刑事案件。這既體現了特區政府勇于揭發自己身上的污點,但又堅持「無罪推定論」的法治精神。其實,可能還將會遇到另一種狀況,那就是雖然廉政公署確實掌握到在益隆「換地」過程中涉及「不規則」行為的證據,但由于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已經逾越了追訴期,因而將無法起訴,只能是以歸檔處理。這就得出一個教訓,今后處理同類問題,必須注意時效性。否則將無法做到懲前毖后。
其余曾經流傳的「地債」,都基本上得到證實。按照依法治澳原則及政府誠信精神,是必須償還的。但問題並不那麼順利。因為在進行新城填海區規劃諮詢時,有反對派施加壓力,不能用新城填海區的土地來償還「地債」。那麼,在土地資源極度缺乏之下,怎樣償還?陸續收回的違法土地或「閑置土地」,有些已經確定用來興建公屋,有些則其區位與價值不能與政府所借土地同日如語。除非是以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填海所得土地中償還。那就不知是猴年馬月的時候了。總得想個辦法,「欠債還錢」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特區政府欠了債,總不能不還。而且政府所欠之債是有益於公共利益及經濟發展的,尤其是金蓮花廣場和社會房屋所用,並非為私人利益,更不是「官商勾結」、「黑箱作業」。
在廉政公署公布對益隆換地所作的調查報告后,有人曾起哄,要連帶追究以聖母灣土地置換新口岸土地的「違法行為」。昨日崔世安間接對此作出了權威性的答復,此項土地置換行為完全合法,得到特區政府承認。因而無需為以益隆炮竹廠置換聖母灣土地的行為負責。而且也繳交了溢價金,尤其是已經作了分層登記。倘按照某些人的邏輯,就是肆意擴大打擊面,懷疑一切并打倒一切,是典型的「文革」遺風。不但破壞法律秩序,而且也將造成社會混亂。
崔世安對新《土地法》的回答,既強調將會按新《土地法》處理在土地利用期內未完成利用的土地,無論可否歸責承批人,土地的臨時批給均將失效;又表態特區政府將以負責任態度,尊重事實和實事求是,若歸責政府,會坦白承認。這既體現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的精神,又實事求是地勇於承認政府的工作過失。
實際上,實事求是是毛澤東揭橥,鄧小平繼承,習近平發揚光大的優良傳統和做風。實事求是指從實際物件出發,探求事物的內部聯繫及其發展的規律性,認識事物的本質。通常指按照事物的實際情況辦事。 既然崔世安在去年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上,也已說到南灣湖CD區的未能趕及到在臨時批給期滿之前完成土地利用,政府負有責任,承批人并不歸責,那么,收回土地就不符合實事求是的精神。但畢竟新《土地法》的「一刀切」剛性條文規范,又導致行政長官不能實事求是地作出權宜處理,必須嚴格按照其規定辦理。所謂「惡法亦法」,在未針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而由立法機關作出修改之前,仍得執行。因而就發生了并非良法與善政的矛盾沖突。
因此,崔世安使用了「實事求是」一詞,含義深潁。實際上「一刀切」的剛性條文規范,并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既然要實事求是,就得對於《土地法》中不夠實事求是的剛性條文進行調整,或是回到立法原意,亦即在新《土地法》的立法過程中,政府代表曾經作出的「有機制解決」的承諾。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