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東廠”特偵組或將廢除

【香港中通社8月10日電】隸屬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的特別偵查組(特偵組),曾偵辦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貪污案,近日卻遭立委質疑掌權過大、“辦綠不辦藍”,建請廢除。台媒10日報道,台灣法務部長邱太三回覆書面質詢時,主張廢除特偵組。

綜合台媒消息,特偵組前身為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 ,為查緝高官與軍事將領涉貪瀆及重大刑事案件,2007年4月成立特設單位,該組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其他人員,由檢察總長自各級法院檢察署中調動辦事,被認為是“東廠”。

民主進步黨立委蔡易餘日前書面質詢台灣“行政院長”林全,指特偵組由檢察總長掌握人事權,又欠缺完整監督機制,致使掌權過大,且當時立法未考量《刑事訴訟法》正當程序,導致訴訟程序紊亂,易有政治力介入偵查的疑慮,因此建請研擬法案,解決特偵組組織爭議。蔡易餘10日受訪還說,已提案刪除法院組織法規定,預計最快10月完成修法。

據台媒報道,邱太三回覆質詢時,表明“不宜設特偵組”,建請立委修法廢除特偵組。法務部官員也表示,法務部已擬具說帖,建請台灣“立法院”修正法院組織法,希望能促成特偵組退場,解決檢察組織疊床架屋情形。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目前仍在綜合考量、審慎處理。“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法務部說目前還沒定案,全案會審慎研議。

檢察總長顏大和則回應,沒意見;特偵組發言人郭文東也說沒意見。當年一手催生特偵組的陳瑞仁強調,特偵組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且後來的表現不好,廢除特偵組無話可說。但陳瑞仁公開呼籲邱太三建立合理的分案制度,讓承辦重大案件的檢察官減少或暫停分案,減輕壓力,專注辦大案。

扁案目前仍有多個分案未審判,中國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提出,民進黨不能因為特偵組辦陳水扁的案子就說要廢掉,這樣根本是因人設事,特偵組不能廢除,不然以後高官誰來辦?

《聯合晚報》消息,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曾在臉書(facebook)發文,提出他自稱“野人獻曝”的“英全三箭”,目前看來命中率極高;包括儘速三讀不當黨產條例、儘速修法廢除特偵組並完成配套,以及撤換所有“馬友友級”的各地檢察長,公平公正偵查藍營執政時期包括馬涉案在內的所有重大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