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新華社北京3月21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部分文如下。

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必須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積極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要著眼於健全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優化黨的組織機構,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推進職責相近的黨政機關合併設立或合署辦公,優化部門職責,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一)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為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將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的職責,最高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汙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整合,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主要職責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維護憲法法律,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行為進行調查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等。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

(二)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為加強黨中央對法治中國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更好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負責全面依法治國的頂層設計、總體佈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是,統籌協調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重大事項、重大問題,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協調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等。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

(三)組建中央審計委員會。為加強黨中央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更好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組建中央審計委員會,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在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方針政策,審議審計監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審議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審議決策審計監督其他重大事項等。

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署。

(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委員會。為加強黨中央對涉及黨和國家事業全域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決策和統籌協調職責,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分別改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央財經委員會、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負責相關領域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佈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4個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分別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中央財經委員會辦公室、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五)組建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為加強黨中央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做好學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組建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在教育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方針政策,研究部署教育領域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工作,審議國家教育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教育重大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教育工作重大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