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拱北海關6日對外發佈,6月30日至7月1日,該關與珠海市公安局、澳門司法警察局、澳門海關開展兩地跨境聯合行動,再次成功破獲一宗走私販賣止咳水進珠的案件,摧毀“水客”走私團伙1個,拘捕犯罪嫌疑人7名,共繳獲複方可待因止咳水752瓶。
繼4月5日、6月12日,拱北海關聯合珠海市公安局、澳門司法警察局連續破獲2宗“水客”團伙偷運走私止咳水案,繳獲止咳水741瓶後,該關在口岸一線全面加強對止咳水監管查緝力度,確保在疫情防控期間築牢口岸禁毒堵源截流防線。
6月30日,拱北海關所屬閘口海關,在拱北口岸連續查獲2宗“水客”攜帶止咳水進珠案,拘捕犯罪嫌疑人2名,共查扣止咳水96瓶。為實現打擊走私從“人贓並獲”到對走私團伙全鏈條“破網除鏈”的有效拓展,該關緊急啟動粵澳執法互助機制,在相關部門協調下,統籌聯合珠海市公安局、澳門司法警察局、澳門海關開展針對止咳水走私活動的循線偵查。
6月30日晚,辦案人員在珠海拘捕收貨人和收件攬貨人各1名;在澳門拘捕派貨人2名,繳獲止咳水16瓶。7月1日,在深圳拘捕貨主1名,繳獲止咳水640瓶。
嫌疑人交代,受深圳貨主委託,珠澳走私團伙在澳門關閘附近店舖將止咳水通過“水客”小量多次經口岸走私進境後,再通過物流渠道運送給境內貨主銷售牟利。目前,上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拱北海關提醒,含有複方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藥水,長期服用容易成癮,令人產生幻覺,過量濫用甚至可能導致死亡。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聯合發佈的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包含口服溶液劑和糖漿劑,俗稱“止咳水”)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屬涉毒犯罪,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因治療疾病需要,個人須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本人身份證明,可以攜帶單張處方最大用量以內的該類藥品,經海關審查後方可攜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