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法立竿見影助港重回正軌 博言

自「港區國安法」頒佈實施的短短幾天以來,港澳地區社會各界同心同聲表態支援,特別是本澳地區從澳門特區政府、中央駐澳機構到社會各界代表與社會團體均紛紛表態支持與擁護中央的決策,致力支持「港區國安法」, 為港人的福祉殫精竭慮、精心綢繆,這是史前沒有的港澳居民兄弟同心愛國情懷的景象。雖然該法剛生效,但已立竿見影,對昔日作惡多端的「港獨」產生震懾作用,這或許正所謂「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廣大港澳地區居民認同「港區國安法」是香港地區「第二次回歸」,是維護繁榮穩定、保障港人權利和自由的「定海神針」,甚至稱這部法律是保障其權利自由和安寧生活的「守護神」。俗話也有講「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既然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和執行機制已設立,未來關鍵各部門應竭盡所能執行「港區國安法」,不辜負中央的期望與決心,將切實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眾所周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並將該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這是「一國兩制」實踐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將為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強大制度保障,香港也將迎來變亂為治、重返正軌的轉機。無疑,「港區國安法」的頒佈實施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既是歷史的偶然,也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必然。尤其是自香港回歸祖國23年來,《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設置、力量配備、權力配置等方面存在明顯短板。導致香港在維護國安方面處於「不設防」狀態,讓內外反中亂港勢力有機可趁。從違法「占中」、旺角暴亂,到去年反修例暴亂,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暴力惡行變本加厲,更威脅香港的繁榮穩定、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香港國安法」的出臺、實施,對症下藥堵塞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漏洞,構建一套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特色和優勢的維護國安執行機制,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國安顧問,與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明確分工合作,清晰界定彼此責任,而且從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為國安法的執行作好了準備,可以立即啟動,保證香港國安法有效實施。可見,中央與香港政府在落實「港區國安法」的執行機制方面,體現了當局是無比決心和堅定意志,但面對狡猾「港獨」或反對派人士及外國勢力,當局應依法懲治危害國安罪行的行徑,充分發揮足夠震懾力,還香港真正的安寧與繁榮。

「香港國安法」的公佈,是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捩點,是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里程碑。正如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甯日前所言的,「國安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人來說,是高懸的利劍,對於絕大多數香港居民包括在港外國人,是保障其權利自由和安寧生活的「守護神」。該法的公佈,是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捩點,是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里程碑,香港這個家一定能走出困境、重新出發、贏得未來。特別是,自去年6月爆發反修例風波及暴亂以來,黑暴攬炒已經將香港推向危險之境,經濟動盪、交通阻斷、投資斷流、百業蕭條、失業高企、民不聊生。分裂組織和成員明目張膽地鼓吹「港獨」、「自決」,侮辱和焚燒國旗,汙損國徽,衝擊中聯辦和香港政權機構。黑暴攬炒分子阻塞交通,毀壞地鐵,圍堵機場,四處縱火,打砸商鋪,用殺傷性兇器襲擊警員,對普通市民擅用「私刑」,甚至製造「火燒活人」的慘劇。他們還製造和放置烈性炸藥,走向本土恐怖主義。而在關鍵時刻,中央堅決出手,啟動和完成香港國安立法,堵住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漏洞,依法打擊極少數破壞國家安全、踐踏香港法治秩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築牢香港長治久安之基,讓特區一掃動盪陰霾,穿雲破霧再出發。「國安法」使反中亂港頭目和「港獨」、「黑暴」分子驚慌失措,紛紛臨陣退縮,這一跡象充分表明「國安法」的震懾力已經顯現,有利於香港長治久安、繁榮穩定。

值得一提的就是,「香港國安法」的正式實施,其法律的效力立時可見。「港獨」組織紛紛宣佈解散,組織頭目、核心成員紛紛割席。例如「叛國禍港四人幫」之首、有外號「漢奸黎」之稱的壹傳媒老闆黎某人,曾放言「與香港共存亡」,但他多次申請離開香港不果後,在7月1日的違法遊行中只匆匆現身即離場,當日領袖「群雄」的豪氣盡失。還有一再勾結外國勢力的黃某鋒、羅某聰、周某庭、梁某恒等也紛紛「跳船」。「河童」聲言要丟下「香港眾志」秘書長的高職,並宣佈解散「香港眾志」。同樣表示「收檔」的還包括公開推動「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陣線」、學生「播獨」組織「學生動源」等,所有「涉獨」組織,在國安法面前,恍如《西遊記》中的妖精遇到觀音菩薩,紛紛現出魔鬼真身。不過在「七一」當天銅鑼灣發生的暴力活動說明,一些人和組織破壞國家安全的本質並未改變。一些人表面「割席」,只是為了改頭換面,未來或轉入幕後,繼續煽動暴力或用其他隱密形式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有必要對此提前做好部署和應對。事實上,香港國安法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時,便已顯示出威懾力。李某銘、陳某安生等人先後宣佈割席,還有人棄保潛逃。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當日,「香港眾志」、「學生動源」、「民陣」等高調活動的「港獨」組織紛紛宣佈解散。早前支援暴力,鼓吹「黃色經濟圈」的「黃店」也紛紛撕下文宣,拆除「連儂牆」。但也要認識到,這些人的本質並未改變,組織解散、人員割席的目的,無非是利用國安法不設追溯期,假意「切割」,逃避制裁,為繼續活動留下空間。這也預示,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未來很有可能走向隱秘化,應做好應對。正如有學者所言的,近年來,學生一度被煽動、蠱惑,一度成為暴力違法活動的主力。可以相信,一些別有用心者接下來不會放棄煽動、蠱惑學生,尤其是青少年學生。教育局、辦學團體及學校,必須對教師做出有關國家安全方面的明確操守指引和相應的紀律政策,防止別有用心者繼續在學校播毒。同時,務必加大力度在學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幫助學生抵禦社會上的煽動與蠱惑,培養愛國愛港,遵紀守法的年輕人,有利助力「二次回歸」。

雖然「香港國安法」已正式實施,但樹欲靜而風不止,國際上總有一些國家居心險惡,立場反動,企圖搗亂,更甚至有一些敵對勢力不甘心自己的失敗,仍在以慣用的伎倆和腔調,對制定和實施香港國安法橫加指責,惡毒攻擊,企圖阻撓「香港國安法」的正常實施。例如,有據報導稱,英方駐聯合國代表法方、德方、日方、加方和澳方等27國日前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宣讀了所謂的「聯合聲明」,表示「深切關注有關國家安全法在香港的實施」,稱「這對香港人的人權有明顯影響」。有關的聲明還無視中國對香港擁有的主權地位和規範的立法程式,還荒唐地指稱「在沒有香港人民、香港立法機構或司法機關直接參與的情況下制定這樣的法律,是對『一國兩制』的破壞」。無疑這樣的指責蒼白而又荒唐。並且,作為霸權一方的美方一國務卿更是反華急先鋒,在中美關係中不斷製造矛盾、對抗和對立。面對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決議和制定香港國安法,有美方高官直接跳到前臺,也甚至對中國進行污蔑抨擊,且誣稱「中國共產黨通過香港國安法破壞了香港的民主法治」,並威脅稱「美方不會袖手旁觀」。其實,在早前,「香港各界撐國安法聯合陣線」在網上連署收集到超過一百六十萬簽名,該團體於日前往美方駐港總領事館遞交電子簽名,抗議美方等外部勢力幹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日前指出,「美方政客不是中國公民,更非香港市民,根本無權幹預香港事務。」香港眾多聲音並呼籲美方「回頭是岸」,不要再做傷害香港、傷害中美友誼的事,且認為中央政府為香港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天經地義,跟美方無關,立法工作是站在「正義之道」。

此外,還有事實證明,「港獨」一直鼓吹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與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的違法暴力有不可割裂的關係,言論自由掩蓋不了其「港獨」本質,這是不可掩蓋的,以此口號煽動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明顯觸犯「香港國安法」。正如當局所言的,「港獨」並非言論自由,攬炒派政客須好自為之,勿再美化「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勿再繼續混淆是非、誤導市民,否則後果自負。可見,「港獨」勢力在執迷不悟之際,仍是企圖挾洋反抗,但筆者相信一切只能遭到應有的懲罰,失敗得更慘。因為香港本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歷史的屈辱決不會重演。港區居民應清醒,外部勢力和「港獨」勢力不是想在香港搞民主,而是搞破壞。筆者相信,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是有原則底線的,中央政府絕不容許外部勢力利用香港進行顛覆政權、破壞國家安全、製造恐怖活動,更不容許「港獨」勢力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搞亂香港,否則只能自討苦吃。香港不能再亂,已成主流民意共識。任何恫嚇和制裁都動搖不了香港的國際經濟地位,更嚇不倒中國人民,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幹預香港事務是決心堅定不移的。筆者也希望曾經被攬炒派「違法達義」謬論誤導、曾經參與違法行為的市民、年輕人,是時幡然省悟,知所進退,堅決與違法暴力切割,抵制外力幹預,支援「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推動香港重回法治穩定、聚集發展的正軌。社會各界應團結一心、眾志成城,一定能共同維護好國家安全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因此,對於近年來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公然極力鼓吹「港獨」、「自決」等主張,從事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的活動;一些外國和境外勢力公然幹預香港事務,與反中亂港勢力彼此勾結,利用香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並使香港經濟社會發展大受打擊,面臨回歸祖國以來最嚴峻的局面,香港同胞更有強烈期望國安立法,止暴制亂,重回發展正途。「港區國安法」對實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極少數人而言是高懸利劍,對於香港廣大居民來說是有力保障。「港區國安法」是港區所需,居民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香港國安法」,正是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從根本上改變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狀況,在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軌道上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建設,有效堵塞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補齊了相關制度短板,從而使香港重塑法治、撥亂反正、標本兼治、重回正軌,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並更好發揮「一國兩制」優勢,在國家發展大局中拓展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促進港區「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