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全體會議,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引介《修改第52003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法案,法案建議調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由原來的10億元(澳門元,下同)提高至22億元,以協助中小企業度過財政難關,穩定就業市場,加快澳門特區經濟復元的速度。立法會全體會議通過以緊急程序的立法方式審議該法案,法案亦獲得表決通過。
李偉農表示,政府在2003年推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並於2010年及2014年獲立法會批准調升信用保證的限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兩項信保計劃的申請數字近月急升,已提出申請並正在審理的個案共635宗,所涉及的信用保證及專項信用保證金額,分別為5.64億元及450萬元,並且預料申請數字仍會持續上升。澳門特區政府可提供信用保證額度,將可能於數月內用罄。
為此,政府向立法會提出對第52003號法律進行修訂,容許特區政府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9億元調升至20億元;將“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1億元調升至2億元。即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由原來的10億元提高至22億元,以協助中小企業度過財政難關,穩定就業市場,加快澳門特區經濟復元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