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決定港立會延任 反對派議員處境兩難

【中新社北京8月11日電】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11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

香港立法會任期延长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8日上午聽取了關於《國務院關於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的說明。8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

與會人員一致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行使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等重要職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因應當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已決定將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為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等相關問題作出決定,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和原則,是必要的、適當的。

根據決定,2020年9月30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

反對派議員或處境兩難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11日下午全票通過有關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的決定,第六屆立法會將續任不少於1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第七屆立法會任期仍為4年。對於此前外界關注的4名被取消下屆立法會參選資格(DQ)的現屆立法會議員能否延任,會上並未討論。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中央不希望再生紛爭,相信4人可獲延任。而反對派議員獲留任後,相信他們在議會中處於較為兩難的境地。

因應嚴峻的疫情,香港特區政府7月底宣佈,押後一年舉行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並向中央尋求支持和指示,如何處理這一年“真空期”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自8日起一連數日開會。而外界關注的是,此前因“涉請求美國制裁香港,或支持促成美國制裁” 而被DQ的4位現屆立法會議員能否留任。

列席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當日透露,會議完全沒有討論這4名立法會議員的問題,中央決定純粹是為公眾安全回應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要求。

這一決定意味著什麼?劉兆佳11日分析指:“中央的決定只考慮大局,不會將這4人是否留任考慮在內,將這一決定權交給特區政府。中央希望大局穩定,不希望因立法會事宜產生新的紛爭。相信特區政府也會寬鬆大度處之,不會踢4名議員出議會。”

香港立法會審議重要議案需三分之二出席議員支持,目前66位立法會議員中,有23人屬泛民派或本土派,若他們統籌立場,政府將無法取得足夠票數通過重要議案。未來一年中,立法會運作是否仍會有諸多阻礙?

劉兆佳認為:“現在立法會通過議案已較過去順暢,因為如果反對派議員還在議會中搞鬥爭,試圖癱瘓特區政府、立法會運作,他們需要付出重大代價:可能會失去下屆立法會參選資格,或觸犯香港國安法及其他法律。而事實上,未來這段時間,各方都會更關注疫情、經濟、就業等實際問題,相信相關議案推進會比較順暢,我認為不會處理重大政治議題。”

“香港反對派只有一條出路——忠實的反對派道路,”劉兆佳進一步指出,“即願意在國家憲法及基本法框架內運作,放棄與中央、特區政府的對抗,放棄與外部勢力勾結。這已不是目前的反對派領袖可以做到的,因為他們已泥足深陷,不能自拔。只能寄希望於反對派後來者能探索一條有建設性的反對道路。這過程中,他們會流失一些激進人士的支持,需要在社會上尋找新的支持力量,否則不會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