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續助澳培訓公務員

【本報訊】行政暨公職局與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昨日簽署諒解備忘錄,繼續合作培訓本澳公務員。今次備忘錄的簽署標誌雙方合作進入了新的階段。

簽署儀式昨日中午在新加坡舉行。根據諒解備忘錄的內容,在公務人員培訓及人員交流領域上,雙方將加強合作,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會為即將設立的澳門公務員培訓中心在計劃發展及策略上提供意見,使本澳公務員培訓更具針對性,提高公務員的能力。

簽署儀式結束後,新加坡副總理張志賢設宴款待澳門訪問團一行,期望兩地的培訓合作取得更大成果。

行政暨公職局與新加坡民事服務學院(公共服務學院前身)於2000年10月就培訓澳門特區公務員簽署了首份諒解備忘錄,十年來已有近三千名領導、主管及高級技術員參加了由雙方合作開辦的培訓課程,當中包括“中高級公務員管理發展課程”、“政策制訂培訓課程”、“中層公務員管理技巧發展課程”,以及“導師培訓計劃”等,效果良好。這些課程除了有效提升學員的管理能力和技巧外,亦有助學員擴闊視野和思維,同時透過群體學習,增加不同部門學員的交流,加強特區政府團隊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