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羅理基劃七視廊 兩待發展地調限高

  【本報訊】特區政府公布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初步研究,報告建議確定區內7處、2個層級的景觀視廊、視域,未發展用地及建築物重建時,需按照新限高規範。
  按照報告指出,其中針對山邊街風貌控制區,經視域分析比對規劃條件圖顯示,區域內有9幅未發展用地中的2幅土地需進一步規限,分別為檢察院東側地段,以及新竹公寓旁的閒置地段(地段134)。
  在檢察院東側地段建議作為公共設施,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側遠眺東望洋炮台及燈塔視廊內,設定海拔15、22及28米的階梯狀限高要求。新竹公寓旁的閒置地段,位於景觀主軸北端,現時90米限高壓迫感較強,建議限高調整為60米。
  而未發展的聖羅撒英文中學旁閒置地(地段133),以及新竹公寓及澳門中聯辦大樓所在地段,在未來規劃或重建時建議限高優化為南側海拔90米,北側海拔60米,富豪花園地段重建亦建議限高由海拔60米調整至海拔46米。
  另外,友誼大馬路北側地段優化為海拔60米,南側按階梯狀高度遞減,以滿足東望洋燈塔向南外港俯瞰視域(DW2)的視線要求,而理工大學部分區域則需受到額外的限高優化,以滿足從廈門街節點遠眺東望洋燈塔的視廊(XD)要求。
  按照202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44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對「澳門歷史城區」的決議要求,須對沿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街區開展都市設計和保護規劃研究。特區政府隨後委託顧問團隊開展是次研究工作,主要目的是按照決議內容,為使區域遺產價值及城市景觀得到更好保護與闡釋,突出澳門「山海之城」的城市特色,強化延續十字綠化廊道,為社區生活帶來更多益處。
  研究範圍主要分布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兩側,並擴展至新口岸填海區(ZAPE)和新口岸新填海區(NAPE)兩個填海區域,基本處於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確定區域2至5的控制區域內。本次研究以「遺產價值辨析」為基礎,結合實地調研的景觀現況,綜合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地段現況、遺產保護要求和城市未來發展機遇等,以及在相關國際文件、歷次決議上的已認定事實,最終確定7處、2個層級的景觀視廊、視域。
  同時,綜合採用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方法,對世界遺產突出普遍價值(OUV)和城市歷史景觀(HUL)保護狀況作出評價。根據初步研究成果所示,對於涉及世界遺產突出普遍價值(OUV)層面的東望洋炮台及燈塔望海方向的世遺景觀目前保存狀況良好,而區域內其他的城市景觀,均不涉及世界遺產突出普遍價值(OUV),為了優化該區的整體城市景觀,研究中亦從城市控制措施和重點規劃設計方面,提出有關建築物高度、綠化率、建築物形式與色彩、建築照明要求、街道美化、建設遊徑系統,以及未發展用地及重要節點設計方面的優化建議和處理。
  特區政府將在是次研究報告的基礎上,聽取社會意見,以及在區域內建築物現況、建築技術指標及落實各項措施的具體操作等不同方面作綜合考量後,後續特區政府將就有關研究成果按程序提交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檢視和提供倘有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