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城市大學副校長葉桂平表示,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修改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基於特區內外部形勢發展變化和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
修改後的國安法解決了以往刑事實體規範「網眼」過大、罪行規管範圍過窄、入罪門檻較高、罪名設置不夠周密等諸多問題,更加嚴謹且更具操作性。同時,法案依循「尊重傳統」和「保障人權」兩大原則訂定,體現對澳門特區居民及其他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了澳門根本利益和國家整體利益。此次修法經過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民意基礎深厚。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並表決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時,可以說是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澳門國安法自2009年實施以來,對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起到重要作用,但主要針對的是政治、軍事和國土等傳統意義國家安全。當前,國家安全威脅已向社會、經濟和網路等非傳統領域延伸,澳門特區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理應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引,配合新時代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需求,並根據澳門社會實際情況來完善國安法。修改後的國安法以覆蓋傳統領域和非傳統領域為目標,兼顧事前預防和事後懲治,考慮周全,相信將成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符合包括歐美主要國家在內的世界通行做法,能夠有效提升特區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同時有力保障澳門良好營商環境、維護澳門經濟社會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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