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汽車登記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昨日表示,為完善現行制度及推動汽車登記的電子化,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以取代已生效三十年的第49/93/M號法令。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一、以電子方式處理汽車登記手續。居民可以透過「一戶通」提交汽車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其他登記事項的申請及支付費用,並接收通知及登記憑據,全程無需親臨登記局辦理手續。
二、透過部門協作,整合汽車登記的服務流程。法案規定在辦理汽車所有權的首次登記及變更汽車註冊號碼(俗稱「套牌」)的登記過程中,由交通事務局向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提供資料及檔,登記局在收到檔後辦理登記,居民無須再前往登記局提交申請文件。
三、不再發出汽車所有權登記憑證(俗稱「車契」)。根據現行法律,居民在購買新車或汽車進行轉名登記後獲發「車契」。考慮到汽車登記將以電子方式處理,法案建議不再對汽車首次、轉名或其他登記發出新的「車契」,而法律生效前已發出的「車契」則維持有效,直至辦理新登記為止。
張永春表示,該草案有五十七條條文,預計立法會需時審議,相信要在暑期後才能完成。法務局副局長盧瑞祥稱,現時平均每天約有二十輛汽車首次登記,二手車買賣登記則每日有七十輛,佔總登記的八成。優化後市民只須到交通事務局辦理註冊及提交資料,無須再到登記局入稟,登記後亦會顯示在系統上,全程電子化。現時辦理二手車買賣約需三個工作天,日後居民透過「一戶通」,有條件在登記後五分鐘內完成。
本澳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