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日前就第四輪國別人權審議的國家人權報告內涉及澳門特區的部分收集意見發出通告,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將於二零二四年初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四輪國別人權審議。為此,澳門特區政府現正開展上述報告涉澳部分的撰寫工作,該報告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次國家人權報告的組成部分。報告內容主要涵蓋澳門特區的人權狀況,包括促進和保護人權的法律和制度框架、政策和實踐、自上一輪審議以來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所取得的進展,以及未來的發展方向等等。為了使報告的內容更充實和全面,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社團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前,透過郵寄/親臨法務局等方式,就報告的內容提出建議或意見。
統稱為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的有兩個公約,其一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二是《經濟社會及文化的權利國際公約》。這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在回歸前,透過葡國國會的法定程序宣布延伸到澳門生效,並申明對其中四點內容作出保留;中國全國人大通過的《澳門基本法》,也以國內法的層面確定繼續在澳門特區實施。回歸時,中國外交部向聯合國秘書處送交備忘錄,宣布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在中國澳門生效,但也明確對其內容作出四點保留;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也發表聲明,宣布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在澳門特區繼續有效,但對其中四點內容作出保留。
而在國家層面,則有微妙差異。雖然中國在一九九八年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的權利國際公約》,隨後全國人大也已經批准了《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但可能是基於中國《刑事訴訟法》的某些規定,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同類條文有所扞格的原因,全國人大至今尚未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但這並不妨礙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審議澳門特區的履約報告時,中國政府代表團率同澳門特區政府的代表,向其作出報告並回答詢問。去年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澳門特區和香港特區就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履約報告,這是第二次審議澳門特區的履約報告。是由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陳旭在審議時作引介發言,介紹中國在澳門特區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實踐,以及澳門特區接受委員會審議的有關安排。而澳門特區代表團則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擔任團長,其他成員包括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新聞局、法務局、勞工事務局、衛生局及社會工作局的代表。
由於中國全國人大已經批准了《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因對該公約的履約報告的審議,是以中國政府為主體組成代表團,而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則擔任中國代表團的副團長。二零零五年四月,中國接受首次履約報告審議。而今年二月十五日至十六日的審議,是中國第三次接受審議。中方對此高度重視,派出由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組成的高級別代表團出席,涵蓋經濟、社會、文化領域的主要相關部門。中國代表團以開放坦誠的態度同各位委員進行了富有建設性的對話。中方盡可能全面、深入地介紹了上次審議以來,中央政府及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在促進和保護經濟、社會、文化權利方面取得的進展和未來努力方向。委員會專家提出多個涉及經濟、社會及文化領域的問題,中國代表團逐一予以認真答復,既介紹中國政府所作努力,也不回避困難和挑戰,順利完成了履約審議。
在今年二月間的審議過程中,澳門工聯、婦聯、青聯等社團以民間團體的名義向聯合國人權機構提交了報告,力陳中國澳門特區在履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中所作出的努力及所獲得的成效,以具有強大說服力的事實材料,發揮了重大的作用,並因此而消弭了在前兩次履約審議過程中,以周庭希為主的「澳門民間人士」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交大量不實詆毀之詞的現象。
實際上,在過去長期以來,周庭希等人利用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中,民間社團和人士可以向聯合國人權機構遞交人權報告的機制,經常以「澳門民間人士」的名義向聯合國人權機構提交了不實之詞的「報告」,並多次跑到瑞士日內瓦百靈宮前表演一番。而其中的一些內容,也被委員們接納,並在審議報告中提了出來,因而造成了若干被動狀況。
而這一次,雖然周庭希重施故技,但由於澳門工聯、婦聯、青聯等社團也首次提交履約民間報告下,就稀釋並消弭了周庭希的部分不實之詞。筆者當時就評議指出,這是一個進行人民外交的成功經驗,今後應當繼續弘揚。在此後的聯合國人權機構審議澳門特區對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履約報告時,希望有更多的愛國社團參與,在各自的領域講述澳門特區在實施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盡責情況,而且還要熟悉相關的報告公文規範,讓某些不實之詞暴露得體無完膚,使得委員們難以採信。以實際行動來佔領輿論和道德高地,捍衛澳門特區踐行「一國兩制」的成果及形象。
實際上,在過去,特區政府和建制派曾經忽略了當今「自媒體」和「新媒體」已經迅速佔領輿論陣地的事實——無論是台灣地區的民進黨和「獨派」團體,還是香港特區的「泛民主派」,抑或是澳門特區的「反對派」,都懂得並掌握了一個新的輿論模式,就是「先講先贏」,迅速佔領輿論高地,造成「先入為主」效益,讓政府百口莫辯。即使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之言,只要「反對派」能夠搶先「講一句」,特區政府「講一萬句」也無法抵銷其一句的「威力」。現在,終於從被動中走了出來,反而掌握主動,先行搶前佔領輿論陣地了,可喜可賀。
因此,今次澳門特區政府在撰寫中國澳門特區履行國際人權公約的報告前,公告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社團就報告的內容提出建議或意見,以利於報告的內容更充實和全面,這是發動群眾的工作方法。不過,並不能滿足於此,還應當引導和指導各民間團體,在聯合國人權機構二零二四年初進行第四輪國別人權審議,審議包括澳門特區在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國際人權公約的報告時,也向聯合國人權機構送交民間社團的報告,搶佔此領域的輿論和道德高地,消弭周庭希等人的不實之詞。
當然,也必須進行技術指導,幫助民間社團按照聯合國人權機構規定的格式和規範,撰寫好報告,以更佳的品質,發揮更好更大的作用。而且,也是使得「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增添一項「開展人民外交」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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