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簽署20周年 兩地經貿合作深化

  【本報訊】今年是《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簽署20周年。2003年10月17日,在國家的支持下,內地與澳門簽署CEPA,並於2004年1月起實施,為內地與澳門的經貿發展揭開新的一頁。
  為慶祝CEPA簽署20周年這個重要的里程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展開一系列的宣傳,包括舉辦「CEPA簽署20周年」圖片展、製作主題宣傳短片以及簡易圖文包等,與社會各界共同回顧CEPA二十年來的發展和成果,展望CEPA未來為業界帶來更多發展機遇,促進澳門經濟多元發展。
  CEPA是一份開放及持續發展的自由貿易協議,並始終保持著內地對外開放的最高水平,充份彰顯了國家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大力支持,體現了「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
  CEPA簽署以來,內地與澳門不斷擴大開放合作內容,由2004年實施起至2013年共簽訂了10個補充協議,其後再陸續簽署《CEPA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CEPA服務貿易協議》、《CEPA投資協議》、《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CEPA貨物貿易協議》與《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
  20年來,雙方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及經濟技術合作四大領域上不斷提升開放水平,為各行各業創造前所未有的商機,促進內地和澳門之間的人員、貨物及資金的聯動流通,深化兩地投資及經濟貿易合作與交流,為澳門企業及專業人士到內地發展創設機遇。
  貨物貿易方面,所有符合CEPA原產地標準的澳門產品出口內地時均可享零關稅優惠。由CEPA實施以來至今年9月,澳門企業利用CEPA零關稅優惠政策出口至內地的貨值達14億澳門元,為澳門企業共節省累計超過9千萬澳門元關稅。
  服務貿易方面,經科局至今共發出了876張「澳門服務提供者證明書」,協助澳門企業到內地開展商機。通過CEPA的開放政策,尤其在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先行先試的優惠措施,多個澳門專業服務,如金融、醫療、法律、稅收、建築工程、旅遊及社會服務等多個領域的企業及專業人士把握內地進一步對澳門服務業開放的契機,成功到內地拓展業務。
  未來內地與澳門將持續豐富CEPA協議內容,不斷擴大和新增開放領域、放寬市場准入條件,進一步加強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的合作,為澳門參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粵港澳大灣區以及「一帶一路」建設創造更有利條件,更好地助力業界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