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昨日獲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法案建議電子化方式透過「商社通」等實施,包括辦理物業「取消抵押登記」。
多名議員提出疑問,其中銀行公會主席、議員葉兆佳,以及律師公會主席、議員黃顯輝均關注實際操作的安全性,如何確保物業權益不受損。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指出,即使現時房地產市況低迷,今年(2023年)1月至11月,仍有6,008份抵押權取消登記申請,形容量大,政府推出電子化便民,若買賣和銀行3方均同意,不需親臨律師樓可辦理,銀行和律師樓亦可減省人手,沒什麼法律問題可爭拗,但若「取消抵押登記」涉及數千萬、數個業權人或銀團大額交易等情況則不適用。
法案並建議,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依職權宣告長期不使用的商業名稱失效。張永春稱,全澳有1.5萬多間已做商業登記的「僵屍公司」,停業後仍佔用商業名稱普遍存在,希望法案可處理有關問題。黃顯輝冀當局關注有部分公司名下持有物業,會否因商業名稱失效而受到影響。張司承諾細則性審議時會關注會與議員做好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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