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共建設局日前發出的新聞稿表示,新城填海區D區填海的前期工作已展開,預計今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後即開始填海,包括重新測量填海位置水深、淤泥取樣試驗、臨時碼頭報建及開挖臨時航道申請,以及設計優化工作等。
這則新聞稿,終於對特區政府對D區是否填海的反反覆覆說法畫上了一個確定性而又能讓各方甚至可能還包括中央都可以接受的「句號」。因而在某個角度上看,既是遵守特區政府自己曾經經過進行多輪公開諮詢,認真聽取民意而制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及《新城填海區總體規劃》的行政誠信的體現,更是維護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的權威,及堅定不移地執行中央政府的批复的效忠作為。
實際上,澳門特區的新城填海區規劃,是特區政府向中央申報,並在中央指導下幾經調整,而獲得中央政府批准的。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由行政長官辦公室宣佈,國務院日前批准了澳門填海造地三百六十一點六五公頃,以興建新城區,並要求特區「在填海過程進行跟進管理,加強保護周邊環境,充份發揮新城區的建設作用。」
其實,中央批准澳門特區政府的新城填海區計劃,除了是體諒到澳門缺乏土地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解決居民「上樓難」的問題,以促進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背景因素,就是珠江水利委員會經過調查研究提出的結論及建議,指出在珠海已經對十字門洪灣與橫琴之間,及橫琴面向澳門路氹城之間,進行大面積填海工程,顯得澳門半島與氹仔島之間的海面,就較為寬闊,按照「流體力學」的原理和實踐,西江水挾帶的泥沙可能會在澳門沉澱下來,造成航道淤塞的問題。澳門也應當因應橫琴的填海工程,相應地也收窄水道,讓西江水繼續以較急湍的速度經過,才可把其所攜帶的泥沙沖涮出大海,而不是在此沉澱淤塞下來。
但在中央已經批复新城填海區計劃之後,特區政府也陸續進行A區、C區、E1和E2區的填海工程,而D區的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也已啟動公開開標,由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合作經營,標價為超過十五億元,施工期為一千三百五十個工作天之後,特區政府卻先後以新城D區的面積比C區的面積更大,目前沙土價格的成本十分高昂,如非急需使用土地,無必要在沙土價格最高的情況下進行填海,C區若再如A區興建較密的高樓,會將澳門所有景觀線破壞、無法挽回,及將向中央申請,以放棄D區的填海計劃以換取在澳門半島東北側與新城A區之間填海,目的是增加綠化空間等為由,宣布擱置D地的填海計劃。
在當時引發強烈反應。雖然社會各界贊成在澳門半島東北側與新城A區之間填海作為綠化空間的設想,但卻反對擱置D地的填海計劃。這除了是必須遵循體現了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和《新城填海區總體規劃》,落實C區及D區為「氹仔北區-1」,用作配合珠海十字門的發展,打造綠色低碳居住及商業兼融的社區,與小潭山及沿海區域形成「山、海、城」相互滲透的格局,並構建「十字門區域合作樞紐」及「一河兩岸合作軸帶」;主要土地用途為居住區及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的規劃之外,也因為倘在C區和E區之間的D區位置,如果不按照原計劃填海,將來心然會淤塞,這與當初提出新城填海區計劃的其中一個疏導西江水流防止泥沙沉澱淤塞的初衷,並不吻合。
可能是中央聽到了澳門社會這股強大的民意,也可能是中央感到,明明是中央根據澳門特區的要求而批准的填海計劃,澳門特區自己卻竟然未能「不走樣、不變形」地完全執行,因而一向對澳門特區實施「黃大仙——有求必應」柔惠政策的中央,首次對澳門特區「SAY NO」。二零二三年八月,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立法會表示,增填A區建設城市公園的計劃不獲國務院批准。十月一日,他在國慶酒會致辭時提及「開展D區填海工程」。而在此之前,二零二一年五月,賀一誠表明,由於大眾希望保留D區的填海規劃,故會繼續,但因供沙問題目前開展無期。同年十一月,他再表示,C區由於沙土供應問題,無法按時完工,值得考慮要否在沙土價格最高的情況下填海,D區填海計劃還未落實。
或許是要「矯正」「沙價昂貴」的話題,或許也是中央為澳門特區「解套」,公建局的新聞稿指出,隨著疫情後經濟復甦,各項大型基建工程有序開展,其中建築廢料中的軟基土(即開挖地庫、地基或鑽樁的棄土),因含水份較多,且土體軟滑,不易於堆高存放,再次為建築廢料堆填區帶來新的挑戰。但經過深入的技術分析及評估,新城D區填海具備條件消納軟基土,可透過工藝處理,優先使用軟基土作為填海用料,達到資源重用及減省採購天然沙的成本。而填海過程中開挖臨時碼頭及航道的疏濬物,將透過疏濬物跨區傾倒合作機制運往內地傾倒。
當然,這二百萬立方米的軟基土,只能是可以解決D區填土總量約七百萬立方米的小半部分。而當年澳門提出填海計劃時,當時的珠海市委書記和市長,就專門拜訪時任行政長官崔世安,通報該市距離澳門只有二十九公里海路的白瀝島沙灘海砂資源開發的情況。這是否可以考慮?
至於C區倘興建較密的高樓將會阻擋海洋花園景觀的問題,是否可以靈活變通,將之調整為低矮建築物的公共休憩設施,或是高端人群的別墅住宅區?這可能要比主教山上的別墅群的環境還要優美。
在《港區國安法》頒布並實施之前,澳門「風景這邊獨好」,因而中央對澳門實施「乖仔有糖食」的關顧政策,實行「黃大仙——有求必應」。甚至對澳門的一些明顯失誤的作為,也沒有公開批評。比如,沒有執行《澳門基本法》有關市政機構是非政權機構的政治設計,從而導致基本法附件一有關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應當有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的規定,長期未能執行。又如,賭牌的「三開六」,是對中央「全國只准澳門開賭」的決定不夠敬畏尊重的表現。再如,輕軌第一期的澳門段,在諮詢過程中遭到倫敦街居民反對後,向中央申請填海,改道到海邊走線。但由於「城市總體規劃草案」取消了輕軌澳門段,這段填海地段改為興建沿海公園。這項計劃的本身是一宗好事,有利於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質。但站在更高的位置看,卻「撕毀」了當初向中央申請填海的請示理由,是否很「兒戲」?
即使是在新城填海區的本身,為了給博企興建豪華賭場酒店,在未得到中央政府批准下,已經在二零一六年率先落實澳門半島南部(B區)的填海工程。但攪笑的是,其中一些地段至今仍然荒置,只是在農曆新年時用作炮竹燃放區。
在香港特區已經「由亂到治,由治及興」之後,澳門特區已經不再是「風景這邊獨好」,在某些領域似乎是香港特區比澳門特區還要走在前面。今後,中央就不再容許澳門特區再發生上述的不尊重中央政令權威的情事,並要求澳門特區真正做到維護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
華澳人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