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密集清退借調人員

  「以前,我們鄉鎮一些在職在編幹部職工被借調到縣裏面各個部門,在編不在崗、一人兼數職是常態。今年以來,上級部門開始規範借用幹部管理。原來一個人的工作現在由更多人分擔,我們再也不用沒日沒夜加班了。」2024年10月,在永州新聞網的一篇報導中,湖南省永州市雙牌縣五星嶺鄉黨政辦負責人這樣說。該報道稱,今年以來,雙牌縣已清退15名鄉鎮工作人員回到原單位。
  借調是指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將下屬單位人員暫時調到本部門工作的一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上下級單位間的交流,提升幹部能力。但在實踐中,基層違規借調的問題長期存在。有的單位打著「跟班學習」旗號,大量違規借調工作人員,將「短期借調」變成「長期佔用」,有的人被借調超過20年。
  沿海某市審計局機關紀委專職副書記韓曉傑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據他了解,借調人員分多種類型。比如,有的單位開展專項活動時,會臨時成立專項活動領導小組,並下發通知到相關部門,借調一些人員;有的單位缺人手時,會打著「跟班學習」的名義借調人員;有的則是為了考察幹部,從基層找一些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員過來,借調一段時間後,能力得到認可便可留用。
  一些受訪的基層官員表示,基層工作壓力本來就大,遇到借調時,他們不願放人,又不得不放,基層壓力進一步被加劇。
  今年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要著力解決借調基層幹部問題。多地借調人員紛紛被清退。比如,湖南、吉林出手,各清退3000多人;去年至今,內蒙古包頭市共有394名借調人員被清退。
  借調人員的窘境
  2019年,李平進入華東地區某鎮財政所工作,該所只有四名工作人員,他的日常工作主要打款、查賬、復核等。2021年10月,他被借調到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巡察辦「)。
  他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作為基層工作人員,一些人並不願意被借調,主要是因為單位本來就活多人少,借調後,屬於自己的活只能分給同事做,而且在借調單位留下來的機會並不大,工資福利等還是由原單位發放。
  「這相當於拿著原單位工資,去借調單位工作。借調人員成了借調單位的免費勞動力。」李平說。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孫應帥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一般而言,借調人員在借調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仍由借出單位按在崗人員標準發放。因此,除非與借調單位另有協商協議,借調人員的崗位、薪資、待遇等一般不會提高。
  進入借調單位後,李平發現他所在的縣委巡察辦有大約一半人員是借調人員。他的主要任務是查看財務賬目、實地調研等,借調期間,他每個月40%以上的精力用在走訪調研上,「在鄉鎮工作時,調研沒那麼多,一些賬目處理起來也沒那麼複雜」。
  有媒體曾報導,胡瀚是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羊亭鎮的一名年輕幹部,2019年到鎮上工作沒多久,就被上級部門抽調到鄉村振興工作專班協助工作。借調在外,胡瀚既要幹好專班工作,鎮上的工作又不能完全「甩手」。「兩邊的活都要幹,精力不夠用,每天都很焦慮。」胡瀚說。
  包括李平在內的多位借調人員表示,他們被借調時,原單位領導並不想放人,特別是不想把一些精兵強將借調出去,但上級部門往往又點名要,這讓原單位領導很為難,但他們通常沒有「拒絕的能力」。
  一些鄉鎮領導幹部受訪時也表達了這種煩惱。西南地區某省份一位副鎮長李濤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遇到借調時,基層幹部沒有多少討價還價的餘地,特別是遇到強勢部門要人時,基層幹部不敢說「不」。
  李濤稱,此前有段時間,他除了兼任鎮人大副主席、宣傳委員等職務,還分管公務繁忙的黨群辦。當時黨群辦主任被借調至縣委組織部、黨群辦副主任被借調至縣委巡察辦。
  「借調人員不但薪資、福利等還是由原單位發放,而且還占著原單位的職數,所以我想重新提拔人幹活都沒辦法。他們被借調後,我只得帶著一個新入職的人員和一個大學生志願者,硬撐了兩三年,天天加班熬夜。」李濤說。
  從借調期限看,長期被借調者並非個案。8月21日,中央紀委通報的案例顯示:長春市南關區教育局長期從中小學校抽調借用教師,借調教師占全局工作人員比重曾高達60%以上,有的借調時間超過20年。
  廣東省雲浮市新興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汪傑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有些部門從下級單位抽(借)調一些人去做「無償打工仔」,有的人員被抽(借)走兩三年甚至更長時間都不放回來,這種行為被群眾戲稱為「老抽」;還有的基層人員本身不願被抽(借)走,上級單位還是強行抽(借)走,這種行為被群眾戲稱為「生抽」。
  南方某縣一位官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該縣教育局會借調教師來工作,有的教師被借調超過10年。有的人被借調多年後回到原單位,甚至與原單位時任領導互不相識,再加上在借調單位的表現與原單位的評優不掛鉤,原單位的同事對其也缺乏瞭解,所以他們也往往評不上年度先進。
  在論文《鄉鎮幹部借調現象研究》中,廣西大學碩士研究生覃翊宸提到,大部分借調幹部最終還是要回到原單位工作,由於他們長期不在原單位工作,領導和同事對他們比較生疏,評優評先、提拔使用都會受到較大影響;而他們的編制又不屬於借入單位,借入單位即使有心想提拔他們也無能為力,這就出現了「原單位不想提拔,借入單位不能提拔」的窘境。
  山東省委宣傳部在公眾號上曾發文稱,有些借調人員陷入「留不下」也「回不去」的兩難境地。他們囿於編制問題,無法正式調入新單位,又不能回到原單位,這樣一來,既在在編人員面前有「低人一等」的挫敗感,又要被迫承擔更多的工作壓力。
  多地清退借調人員
  李平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以前他所在的鎮上還經常有人被借調,但從今年開始,借調越來越規範、要求越來越嚴格。「今年至今,在我所工作的鎮,還沒聽說有人被偷。」
  李平的感受與中央的相關政策密切相關。
  今年1月,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提出:「著力解決借調基層幹部問題,健全規範管理制度,嚴控從縣以下單位借調工作人員
  2月,中央一號檔《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習運用「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經驗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指出:「加強鄉鎮對縣直部門派駐機構及人員的管理職責,加大編制資源向鄉鎮傾斜力度,縣以上機關一般不得從鄉鎮借調工作人員。」
  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針對違規借調幹部現象禁而未絕,特別是隨意借調基層幹部等問題,該規定提出「上級機關、單位原則上不得從縣及以下單位借調幹部」「嚴控向市及以上單位借調幹部」等,範圍涵蓋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包括中小學教師等。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黨委副書記莊德水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中央明確把整治過度借調行為跟為基層減負以及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掛鉤,是一個積極信號,多地整治違規借調行為切中了當前黨政機關和幹部隊伍的一些問題。
  近期,已有多地公佈了違規借調的整治與規範情況。
  10月15日,《人民日報》發文稱,湖南省共清退違規借調鄉鎮(街道)幹部3476人。今年年初,湖南省紀委監委對借調人員進行了清退,明確不從縣級紀委監委借調幹部。「鎮裏有兩位被借調出去的幹部,雖然手續都齊全,這次也全部回來工作,不僅充實了基層力量,也有利於鄉鎮幹部梯隊培養。」長沙市望城區茶亭鎮黨委書記馮俊凱說。
  《黨建研究》2024年第9期刊發了吉林省委常委、組織部長王秋實的文章,文章提到,吉林出臺從嚴控制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借調工作人員的意見,共清理規範借調人員3129人,有效保障了基層工作力量。
  今年9月,微信公眾號「東鄉黨建」發文稱,截至目前,甘肅省臨夏州東鄉縣共清退134名借調幹部。
  李濤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大約半年前,該鎮在外借調的四名人員已經全部回到了原來的工作崗位,工作逐漸變得有序。
  據媒體報導,今年3月,三名借調在外的年輕幹部回到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羊亭鎮工作,被安排在人手不足的農業、經管、審計等崗位,鼓勵年輕幹部更加安心紮根基層工作。
  威海市委組織部還明確提出「三個不得」:不得以日常工作為由借用人員,不得跨層級跨系統借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從鄉鎮(街道)借用人員。除正式交流鍛煉外,只有確因完成重點任務或專項工作等急需補充工作力量的,方可借調,借用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期滿後確因工作需要繼續借用的,要重新辦理手續,累計借用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半年。
  雲南臨滄市委組織部也明確,符合政策要求,確因階段性工作需要借調人員的,嚴格按照「按需申請、從嚴控制」原則,實行一事一借,經組織、編制、人社3部門聯審同意後實施借調,借調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嚴禁各種形式的私下借調行為。
  10月25日,包頭市委組織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2023年至今,包頭市共有394名借調人員被清退,他們均回了原單位。「我們根據他們借調時的備案時間,督促他們回去。如果有的時間到了,但是在借調單位還有一些工作處在收尾階段,為確保順利完成工作交接,他們也可以稍微延遲幾天再回原單位。」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因為工作繁忙,紀委監委和巡察辦的借調人員較多,巡察辦借調時間一般為3個月,其他單位借調時間一般為6個月,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這名工作人員強調,清退並不意味著借調這項政策被完全叫停了。「以巡察辦或紀委監委為例,如果今後有巡察任務或案子需要人手,可以根據政策重新履行借調審批手續。」
  關於借調單位是否會因清退而影響工作的問題,臨滄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現在執行規定是首要的,借調單位如果有工作壓力,可以調整單位人員分工,確實需要進人,應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提岀申請。
  借調制度仍需加強規範
  多位受訪者表示,不能因為整治借調亂象而否認借調的價值。李平認為,借調可以拓寬視野,對自己也是一種收穫。
  韓曉傑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借調本身是有意義的,現在要整治的是不管基層實際隨意借調。多年前,韓曉傑在基層工作時,曾被借調到組織部兩次。「這些借調都經過了嚴格的組織程式。借調後確實很忙碌,與原單位工作也會脫節,但的確可以鍛煉人,非常有利於個人成長
  2021年9月,山東省某市中學生物教師王雪被借調到市教育局一年時間。王雪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在借調期間,她與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市教育局工作部門)相關人員多次到一些偏遠學校做教學指導工作。雖然犧牲了教師原本擁有的寒暑假,有時還要加班,但感覺這種借調很有意義。
  她表示,在學校工作時,她主要跟學生及家長接觸,日常工作和交際圈子比較簡單,到市教育局後,可以近距離看到教育系統的運行情況,開闊視野。
  借調期間,有一次,她到一所偏遠中學做教學指導,看到一名年輕教師講課時非常中規中矩,幾乎在照搬課本。課後她瞭解到,這名教師曾想根據課外書本做創新,但被該校一些老教師否決。
  「我感受到,這類學校很需要一些外來力量提升其教學品質,我們也能通過這種指導提高個人成就感。」王雪說。
  汪傑也表示,對一些有序的「跟班學習」不可機械地反對,下級單位人員到上級單位跟班學習,這是増強幹部特別是年輕幹部思想淬煉、政治曆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的良機,可以提高站位、開拓視野、提升能力,會起到「草龜出去,金錢龜回來」的良好效果。
  「例如我們單位有人去省紀委監委和市紀委監委跟班學習,幾個月後,他們都反映個人視野和作風有了明顯變化。」汪傑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整治時應充分考慮一些借調單位的特殊性。比如紀檢監察機關辦案經常需要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綜合發力。所以,應對這類單位制定特殊政策。
  他舉例稱,今年新興縣在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化醫療反腐時,該縣某醫院院長被查。該案由雲浮市紀委監委辦理,但因為需要更瞭解當地情況的人,新興縣紀委監委也參與了辦案。
  「我們在辦案時,的確會借調一些鄉鎮人員,有時辦理一個案件需要鄉鎮五六個人參與,這是『室組鎮聯動』(縣紀委紀檢監察室、派駐紀檢監察組、鎮紀委)的現實需求決定的,這樣能提高辦案效率,還能把零碎的辦案力量整合起來,並破解人情社會難題。」汪傑表示。
  多位受訪者還表示,針對借調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也應作出相應的規範。莊德水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在國家層面,目前還沒有對借調期限做出明文規定,雖然交給借調單位的公函會寫明借調起止時間,但實際上,可能會出現延長期限的情形,把借調當成擴充編制。
  他認為,首先,應細化組織部門對借調時限以及相關人員在借調期冋的管理、考核等方面的規定;其次,雖然進行了多次黨政機關的改革,但很多上級單位的職能沒有完全厘清,工作還是繁多糅雜,在這種背景下,很多單位就把一些繁雜工作交給借調人員,所以,應梳理細化上級部門自身的工作職能,杜絕一些不必要的工作職能,讓人員從煩瑣的工作中解放出來;再次,需要解決官場生態問題,借調單位往往是有話語權、職能多、工作任務重的單位,要從根源上解決隨意借調、過度借調的問題,應明確借調單位的職責和許可權。
  孫應帥則表示,國家層面已將整治借調問題明確了原則、提上了日程。在制度建設更加標準化、規範化、體系化的情況下,有關借調的流程審批、監管責任、借調幹部管理辦法等一般是比較健全的了,問題主要在於執行中的隨意簡化或寬鬆走形。
  他認為,解決這一問題還應從多方面入手:一是應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和清理;二是上級借調單位應發揮示範帶頭作用;三是加強督促檢查,通報處理典型問題,強化制度規範力度等。孫應帥認為,在各地整治試點的基礎上,中央層面或會對借調問題有更進一步的具體規範。
  (周群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