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執行委員會於本周在加拿大溫哥華舉行年會,並於星期四(十一月二十八日)會後宣佈決議,成立哥斯大黎加的入會工作小組,而中國及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之名的台灣當局的申請加入「CPTPP」案,因會議未達共識而被擱置。對此,台灣當局昨日公開表示失望,並呼籲不應有政治考慮。而加拿大國際貿易部長伍鳳儀前日下午在「CPTPP」執委會議後的聯合記者會上,問及中國和「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申請進度時,均以「奧克蘭原則」做為回應。當媒體進一步詢問:台灣當局入會申請案是否受到「一個中國」政策影響而被擱置?伍鳳儀均以「奧克蘭原則」做為回應,強調「需要所有成員國共識」,並表示加拿大「一個中國」政策的立場沒有改變。
對此,台灣當局「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昨日發表聲明,對於「CPTPP」執委會的決議,「表達深切失望」,並再次呼籲「CPTPP」成員國早日成立台灣當局入會工作小組,不應有政治考慮。
由此可見,台灣當局對於今年在加拿大舉行的「CPTPP」執行委員會會議,未能解決其加入的問題,極度失望。因為在此之前,今年被視為台灣當局「入會」的關鍵年,而加拿大被台灣當局視為「友台」國家,倘連加拿大主持的年會都未能解決其「入會」問題,台灣當局一旦錯過今年成立工作小組的機會,未來兩年挑戰更大。實際上,明、後年的輪值主席國為中國大陸對其有影響力的澳洲和越南,台灣當局面臨的挑戰將會更大。
從種種跡象看,雖然伍鳳儀拿出了「奧克蘭原則」作回應,但今年的「CPTPP」執行委員會會議未能決定成立台灣當局「入會」的工作小組,確實是與「一個中國」原則密切相關。因為按照「奧克蘭原則」,申請加入「CPTPP」需要符合「必須達到該協定高標準規範」、「歷來遵守貿易規範與承諾的良好紀錄」,以及「取得『CPTPP』既有成員的共識決同意」的三項條件,才能成立工作小組。而據參與「CPTPP」執委會的一名高級官員表示,台灣當局滿足了「奧克蘭原則」的前兩項原則,卻未符合第三項「獲得共識」的原則,「有一些成員國仍需要被說服」。這些成員國都認為,在中國尚未完全符合「奧克蘭原則」的要求的情況下,不能讓台灣當局搶先「入會」。既然如此,今年的年會就乾脆未有就中國和台灣當局「入會」達成成立工作小組的共識。相反,遲於中國和中國台北申請「入會」的哥斯達黎加,卻在今次年會上獲得決定成立工作小組。
這種情況,有點類似當年台灣海峽兩岸在申請「入關」時的遭遇。當年「GATT」理事會經過與中方以及各締約方的廣泛磋商,由理事會主席發表聲明,承諾按照一個中國、「中先後台」、台灣當局以「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台北』」名義加入的原則,處理台灣「入關」問題。「GATT」理事會主席還進一步說明,「中國台北作為 GATT 觀察員期間以及隨後作為一個締約方,其代表身份與香港、澳門代表身份相同。總之,中國台北的代表銜不得有任何主權國家的含義」。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 GATT 」被世界貿易組織(WTO)取代,台灣當局「入關」談判也轉為「入世」談判。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WTO」部長級會議上,按照「中先台後」的原則,中國和中國台北分別於十二日和十三日簽署了「入世」議定書。此後,中國於十二月十二日,中國台北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為「WTO」會員。
在當時,也是中國台北已經與「GATT」的各成員體協商,被認為符合「入關」的條件;而中國的「入關」則受到美國等國家的阻擾,因而遲遲未能「入關」。因而當時仍由國民黨執政的台灣當局,就編造了一個「古仔」,說是「成績優異」的學生,要等待成績欠佳的學生被「PASS」後,才能領取畢業證書,而且在領取畢業證書時,還須排隊在成績欠佳的學生的後面。
倘若是出於同樣的邏輯,顯然就是伍鳳儀不願看到,在未能就中國「入會」成立工作小組之前,優先為中國台北「入會」成立工作小組,因而就以「奧克蘭原則」的第三個原則,亦即有成員體未有達成共識為由,擱置了中國台灣的「入會」申請。當然,也是擱置了中國的「入會」申請。
正如台灣當局擔憂的是,「CPTPP」執行委員會會議明後年的輪值國澳洲和越南,遵守「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比加拿大更為堅決,因而在未來兩年內,中國台北要讓「CPTPP」為其「入會」成立工作小組,將是「凍過水」。
更讓台灣當局看到棘手的是,越南、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已公開表示支持中國加入「CPTPP」。這三國皆與北京結盟,將中國視為其最大的貿易夥伴。而且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似是並「不樂見」中國台灣「入會」。因而可以說,在較為「友台」的加拿大作為輪值國,都未能為中國台北「入會」成立工作小組下,未來「入會」的前景將更渺茫。即使是能夠「入會」,也必須是在中國已經完全滿足「奧克蘭原則」的三個原則從而可以「入會」之後。
其實,要說中國台北已經符合「奧克蘭原則」的前兩項條件,也並非符合實施。實際上,就在海峽兩岸間執行「WTO」的承諾,台灣當局對中國大陸仍有不少經貿限制,對中國大陸開放的程度不如其他「WTO」成員所獲的待遇。即使是兩岸間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大陸對台灣實施五百三十九項關稅減讓,而台灣對大陸的關稅減讓只有二百六十七項。民進黨上台後,截至二零二三年底,民進黨當局就單方面限制大陸產品進口就超過二千五百項,更提出二十二項所謂「核心技術保護清單」。
這根本就不符「奧克蘭原則」,這也是台灣當局擔心中國大陸先行「入會」後,將以此為由不同意其「入會」申請的原因所在。
兩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