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禮品需求可否成為文創產業的“試驗田“?

又近農曆春節,筆者近來不斷受到各種不同機構送來的紅包袋,看看仍躺在櫃底幾年前都沒有用完的紅包袋,再想到元旦前後不斷收到的各種各樣的掛曆和檯曆至今也是多數無用武之地。不得不歎息一聲“浪費!”。其實能收到這些東西,筆者也是十分高興,畢竟代表著別人的一份心意,但是東西多了用不了也的確是一種浪費,而且處理起來也很是麻煩。有時候覺得留也不是,丟也不是,總是要到不得不丟棄的時候才將它們投入垃圾桶。

本澳傳統習慣保留的好,對一些應節的物品使用也是較多,注重人情味和禮尚往來的社會習慣又讓很多的政府部門和社會機構每年都拿出不少的資源用來製作和購買這些東西派送。尤其是上面我們說到的紅包袋、檯曆、掛曆之類的。相信很多人都曾經有過與筆者類似的經歷,這些東西的處理起來的確是令人苦惱。不僅造成資源的浪費,更是不利於環境保護。說到禮品的過度包裝、豪華包裝可能多數的人都不認同,認為是一種徹頭徹尾的浪費和不理性。但是一些小物品的過多就不是浪費嗎?即使是推出再多的回收計畫,筆者認為也只是“亡羊補牢”,所以應該從源頭上進行預防。

說到從源頭預防,最簡單的是有關部門和機構減少派送或者是乾脆不派送,但是這樣的話又不符合我們中國人的傳統習慣,而且也不可否認這些派送的物品還是的確需要用到一部分。這個“度”很難把握。因此只有另闢蹊徑。

聯想到本澳現在正在大力發展的文化創意產業,筆者認為可以將之與這些節日派送禮品結合起來,使節日禮品的需求市場成為文創產業的“試驗田”和推廣平臺。讓簡單的節日禮品融入更多的創意元素、文化元素,成為一種創意品或者藝術品,從而增加其實用性或者收藏性。就比如小小的紅包袋如果在封面上大做文章也是相當有意義的。這樣的禮品就可以稱為創意禮品了,相較于普通的禮品,這種禮品也更加能表達心意,更為人所喜愛。

但是,如果過多相同的創意禮品被使用也會使其變得普通,再度陷入留之無用、棄之可惜的境地。所以還需要另外的方式來配合,比如文化創意產業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可以每年從業界收集各種類型的創意和樣品,邀請有需要的的機構前來競投,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給予該機構此創意產品的使用權。這樣一方面可以鼓勵本澳的文化創意業界創作,又可讓有需要的機構獲得一個與眾不同的派送產品,可謂一舉兩得。當然,這其中要考慮到成本和機構認可的問題,所以創意業界在創作的時候應儘量控制材料、工序等成本,並且要有針對性的進行設計,使成品更容易為所需機構接受。而需要派送禮品的機構則應本著支持本澳文創產業發展的態度和節約思想,確定所需種類和數量,減少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