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區總體規劃」的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結束後,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前日舉行「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工作坊」,邀請來自基層、專業、建築業界、交通運輸、青年、文化、保育、社會服務、環保等團體的代表,及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以及部分曾於諮詢期提交意見的居民出席,分組討論新城區的綜合交通及公共設施規劃。這既可說是對「新城區總體規劃」第二階段公眾諮詢工作中收集到的意見,進行歸納提煉綜合提高後的具體細化方案諮詢,也可說是為或有的第三階段公眾諮詢活動進行預先「做勢」。而從無論是所公佈的交通及公共設施方案設計,還是所採用的諮詢方式方法看,都吸取了前兩階段公眾諮詢中的某些教訓,及輕軌路線諮詢工作的教訓,實行「趨吉避凶」,有所進步。因而可以說,「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的同仁們,是「學聰明了」。
「新城區總體規劃」的諮詢工作,可說是澳門特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動員最廣泛、最深入的諮詢項目及工作之一。單看「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編印的《新城區總體規劃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意見匯編》,厚厚的一大本,足有幾公斤重,內容钜細無遺,正面的、反面的,甚至是不夠理性的意見,全都收錄進去,持反對意見的市民或團體,難以從中找茬,並可知其公眾諮詢發動的廣度和深度,都是較為罕見,也注意平衡。
在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活動中,反對意見最激烈的是「A區方案一」的港澳碼頭外遷的構思。在諮詢活動結束時,一錘定音地定案,保留港澳碼頭的現狀,從而止損息噪,沒有釀成群體事件。而從前日公佈的最新方案看,原本是以堤廊來作為連結A區和B區的通道,已改為海底隧道式,這是為了方便往來外港碼頭的客輪出入港池。但仍將會有危險,那就是由於A區已抵迫主航道,甚至「佔去」友誼大橋航道橋洞位置,今後高速客輪在此回船,將更危險,法務局等機構還須在監察、疏導等方面多下功夫。
「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工作坊」所公佈的交通及公共設施方案,在過去的設計基礎上,作出了兩項較大的調整,其一是增設第四過海通道,其二是輕軌模式靈活多樣。政府計劃建設第四條跨海通道,是鑑於在現有三條澳大橋中,只有西灣大橋在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情況下能提供有限度通車。因此在「新城區總體規劃」第二階段諮詢時,有不少社團及個人建議第四條通道要考慮全天候通行及設置輕軌的可行性。為此,鑑於第四條跨海通道是雙環雙軸外環道路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初步構思以「新城區」A區南端及E區北端為落腳點。為了滿足全天候通行的要求,政府在技術上較傾向採用隧道方案。但隧道要採用人工通風、長期照明,安全措施亦需更嚴謹,因此造價及日後的維護費用會較高,工期亦會較長。
在輕軌模式方面,初步構思利用輕軌為骨幹公交系統貫通A、E及D區,第四條通道E區落腳點設大型交通樞紐,同時加強新城舊區的路網聯繫;公共設施會盡量靠近輕軌站點,方便舊區居民使用。A區南北向輕軌線路計劃有四個站點,採用地下形式,經第四條通道連接E區;東西向的人工島輕軌專線則為高架設計。
其實,在特區剛成立不久,就有建設第四過海通道的構思。當時的初步計劃,是在澳大橋的附近,興建第四過海通道(海底隧道)。實際上,隨著離島的發展,當地居民的日益增多,而且博彩區逐漸南移往「金光大道」及其周邊地帶,過海交通問題更顯重要,尤其是澳門處於颱風多發區,八號風球下就必須「封橋」,市區與離島的交通完全停頓,極為不便。何況,重型車輛上橋,對橋樑的承載也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海底隧道還有一個好處,就是電纜、電話、自來水管道司、天然氣管道等,都可以集中在此「過海」,這比在橋上過海安全得多。尤其是自來水管,由於自來水是高壓水,產生一定的壓力頻震盪,對大橋橋體會形成震動衝擊。倘是海底隧道,則不存在此問題。
原來所構思的海底隧道,是在新口岸新填海區的城市日馬路,與北安碼頭之間。由於當時還未有「新城填海區規劃」,尤其是未有A區的構思,因而第四通道就較為接近澳大橋。據說B區的一部份填海地,其原意就是作為隧道的入口迴旋處處理。但該處人口密集,高樓大廈擠迫,且又靠近澳大橋,並非是最佳選擇。現在趁「新城填海區規劃」,將之移至A區,則相對合理。
其實,以今日的建造技術,興建海底隧道早已不具難度。英法之間的海底隧道,已經通車了二十多年;香港也已修建了幾條海底隧道,技術成熟。內地上海、廣州等也有過江隧道,通風、救援等問題也逐步獲得改善。現在澳門要建海底隧道,所遇到的問題,並非是建造技術問題,而是另外的問題。其中既有是屬於「硬件」的在興建期間,港澳之間客輪的交通安全問題;也有所屬於「軟件」的「眾口難調」的問題,可能會有部份市民針對造價等問題提出反對意見,甚至是大搞民粹主義,上街遊行施加壓力。
有見於此,「學聰明了」的政府相關部門,預先提出橋樑與隧道的「對比」。其中橋樑將受海上航道、航空高度等限制,如採用橋樑方案,主跨會超過二百五十米、橋底淨高不可少於三十米、橋樑結構不可高於海拔五十三米,且只能建單層橋,不利全天候通車。橋樑方案雖會設風障,但難保遇有超過風障效度的颱風時仍需封橋,在全天候通車方面無法有絕對保證。其優點是造價較為便宜。而採用隧道方案,則不存在上述問題但要採用人工通風、長期照明,安全措施亦需更嚴謹,因此造價及日後的維護費用會較高,工期亦會較長。為此,政府相關部門希望各界認真討論,深入評估橋、隧方案優缺點,政府亦將委託專業顧問從工程角度分析,以爭取在公諮詢時提出建議方案。否則,「打死狗講價」,就將較難善後處理。
現在的民粹表現,已不單單是表面上的「維權」,已含有利益驅使因素。比如,廈門發生的「反PX遊行」,其實是地產商在背後「發功」,擔心興建PX項目後,對海滄區的房地產市場銷售帶來極為不利的負面因素。澳門的遊行活動是否也有類似的因素在催發?還待觀察。
其實,「利益逆向維權」在澳門,已經某些苗頭跡象。比如,圓台仔的污水處理廠,是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興建了的,而附近的住宅樓宇則是近年才興建並入住。但卻有後來才入住的居民討厭污水處理廠的臭氣,要求其搬遷,這豈非是本末倒置?既然明知污水處理廠有臭氣,就不要購置該處房產。內港的情況也有類似現象,內港碼頭的存在少說也已有一百幾十年,而一些新型樓宇是近年才興建。如果怕噪音,可以不購買入住,而不應在入住了之後才「抗議」噪音。因此,「工作坊」預先說明「新城區」某些區段的輕軌將會是以架空處理,就帶有「預警」的性質,不要置業了之後,再作「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