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簽署及生效實施,兩岸經濟合作邁入新的歷史階段,特別是大陸全面啟動“十二五’’時期經濟建設,並在“十二五”規劃建議申明確提出要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更為兩岸經濟合作提供諸多寶貴發展機遇。兩岸應充分抓住這一有利契機,持續深化經濟合作,推動兩岸經濟關系不斷向縱深發展。
一、過去兩岸經濟合作的基本特徵
自上世紀70年代末以來,兩岸經濟關系迅速發展,經貿交流規模日益擴大,層次逐漸提高,領域不斷拓寬,逐漸顯現出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特徵。
(一)台商對大陸投資帶動貿易成為兩岸經濟合作的主要動力。在過去30年裏,台商突破台灣當局的重重限制,先後掀起對大陸投資的3次熱潮,而這構成了過去兩岸經濟關系發展的主要動力。第一次熱潮是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島內制鞋、塑膠、紡織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紛紛向大陸轉移,其中珠三角成為主要承接地。第二次是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後,台商普遍看好大陸商機,加快對大陸投資步伐,島內傳統中上游企業紛紛跟隨下游中小企業來大陸投資,同時下游部分電腦周邊產業業務開始外移大陸。第三次是2002年兩岸相繼加入WTO後,島內IT產業快速向大陸轉移,長三角開始取代珠三角成為台商對大陸投資的熱點區域。這些台企在加大對大陸投資的同時,所需零部件、原材料均從島內進口,從而拉動兩岸貿易迅速發展。
(二)兩岸經濟合作呈現明顯的“不對稱、不均衡”特點。一方面,與大陸對台灣基本開放市場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台灣當局至今仍制定諸多歧視大陸的政策措施。如在開放貨品方面,盡管兩岸同為WTO成員,台灣對大陸以外的WTO成員開放了99%以上入世承諾的商品進口,但對大陸進口商品卻分為禁止進口、有條件進口與允許進口3類。截至目前,台灣當局禁止從大陸進口貨品數仍占進口總數的20%左右。在投資上,陸資入島直到2009年6月底才有實質突破,且進展十分緩慢。截至目前,陸資入島規模剛超過1億美元,與台商對大陸龐大的投資規模相去甚遠。另一方面,台商對大陸投資主要集中於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使兩岸經濟合作主要發生在台灣與大陸沿海地區之間。截至2009年底,台商對長三角地區(上海、浙江、江蘇)和珠三角地區(廣東)投資金額占其對大陸投資總金額的近7成,而對廣袤內陸地區的投資還不足3成。
(三)製造業是兩岸經濟合作主體,歐美是兩岸經濟合作的主要目標市場。一方面,過去兩岸經濟合作主要是製造業的合作,服務業合作相對滯後。據台灣“投審會”統計,截止2009年底,在台灣對大陸的投資總額中,農業占0.3%,製造業占88.7%,服務業僅占10.8%。另一方面,兩岸貿易中以大陸為最終市場的一般貿易比重僅占4成,加工貿易則高達6成,這反映出兩岸經濟合作的最終市場仍在歐美。
(四)兩岸經濟合作主要是民間自發行為,缺乏制度性的合作框架。盡管在過去的幾十年裏,兩岸經濟合作不斷深化,但由於兩岸政治互信不夠,特別是台灣當局對與大陸發展經貿關系持消極態度,導致兩岸經濟合作由於雙方公權力無法介入而始終處於自發、無序狀態。這種局面直到2008年馬英九上臺後才開始改變,兩岸兩會先後舉行了6次會談,並簽署15項協議,推動兩岸經濟關系制度化、機制化不斷發展。
二、“十二五”時期兩岸經濟合作將面臨諸多寶貴機遇
201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簡稱“十二五規劃”)獲十七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為未來5年大陸社會經濟發展勾勒了新藍圖。同時“十二五”適逢後國際金融危機時期,全球經濟將進行深刻變革,這些都將為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提供有利契機。
(一)大陸經濟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將為兩岸經濟合作提供新利基
根據“十二五”規劃,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將成為未來大陸社會經濟工作的主線,其中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成為主要內容之一。為此,大陸在“十二五”規劃中提出要“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包括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業等內容。兩岸通過加強合作,有望在以下領域取得突破。
一是服務業的合作。過去兩岸服務業合作進展嚴重滯後,未來兩岸服務業合作潛力巨大,前景廣闊。從目前兩岸服務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看,兩岸服務業合作具有較高的互補性。目前台灣已經進入後工業化社會,服務業已成為島內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然而盡管島內服務業占GDP比重接近7成,但其所吸納的就業人數還不足總就業人數的60%,而且僅以島內內需市場為主的服務業呈現出低實質增長、低國際競爭力、低產業關聯度等特點,無力擔當主導經濟發展的重任。因此,加快島內服務業轉型升級迫在眉睫,其關鍵在於要以龐大的市場作為依託。而大陸目前處於工業化與城市化中期,服務業發展水平較低,2009年其占大陸GDP的比重僅為42.6%,不僅遠低於歐美發達國家,也落後于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對此,“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要加快大陸服務業發展,同文同種的台灣無疑可成為大陸發展服務業的首選合作夥伴。兩岸通過加強服務業合作,可最大限度地實現優勢互補,推動兩岸服務業共同發展。特別是目前ECFA已經生效,隨著兩岸後續談判尤其是服務貿易談判的推動,兩岸服務業合作必將迎來“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新局面。
二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合作。大陸在“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積極有序地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台灣當局此前也提出了發展“六人新興產業”及“四項智能型產業”,兩岸在發展新能源、環保等產業中有眾多交集,雙方可在這些產業發展上加強交流,在研發、行業標准制定等方面加大合作,共同推動有規劃指導、有政策支持、有產學研一起參與的新型產業合作。
(二)大陸內需市場的擴大將成為兩岸經濟合作的新動力
過去幾十年裏,兩岸基本上形成了“台灣接單--大陸生產--出口歐美”的產業分工模式,這種模式的本質是將歐美市場作為兩岸經濟合作的主要動力,其弊端在此次國際金融危機中已暴露無遺。在這種發展模式下,大陸常被許多台商界定為加工生產的基地,導致許多台商與大陸市場結合度不高,形同“飛地”,這也是許多大陸台商在金融危機時期很難從大陸刺激內需計劃中“分得一杯羹”的主要原因。
“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未來5年內大陸將“堅持打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的戰略,充分挖掘大陸內需的巨大潛力,著力破解制約擴大內需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形成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經濟增長新局面”。可以預見的是,隨著未來大陸城市化與工業化進程的持續推進,大陸內需市場將保持蓬勃發展態勢,並將創造越來越多的商機。據高盛預測,未來10年大陸人均GDP增長率將高達180%,到2015年大陸將有一半人口成為年收入達到6000——20000美元的中產階級,屆時大陸每年內需有望是2008年的兩倍,達到20萬億元人民幣,成為全球最大消費市場。這也意味著大陸內需市場的持續擴大,將為兩岸經濟合作提供越來越強大的動力,外需與內需“雙輪驅動”將成為兩岸經濟合作的主要動力。
(三)全球經濟深刻變革將有利於兩岸經濟合作
“十二五”時期是在後國際金融危機時期背景下全球經濟進入深度調整的重要時期。國際環境的變化雖然會對兩岸經濟合作形成一定挑戰,但更多地是將為兩岸加強經濟合作提供難得機遇。在這一時期,全球經濟再平衡將持續進行,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前全球失衡的經濟結構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調整。美國等歐美發達國家已意識到過分發展虛擬經濟、忽視實體經濟的嚴重弊端,開始了新一輪“去杠杆化”、“再工業化”的進程,並紛紛提出要發展能源、環保等新興產業,力圖搶占未來科技發展的制高點。同時,全球節能減碳浪潮、低碳經濟與產業興起,將深刻改變著全球產業分工的態勢。在此背景下,兩岸若攜手加強合作,無疑可以在新的國際競爭格局中佔據有利位置。
三、“十二五”時期兩岸經濟合作需面對的問題
盡管“十二五”時期兩岸經濟合作面臨諸多發展契機,但也應注意到兩岸經濟合作仍將面臨一些挑戰,需在以下幾方面持續努力:
(一)兩岸經濟合作過程中的互信不足還需大力克服
盡管兩岸經濟合作在過去的幾十年裏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必須清醒意識到兩岸經濟合作是在兩岸政治對立依然存在的前提下推動的。隨著兩岸經濟合作的深入發展,政治互信不足這一“內核”必將深刻影響到兩岸經濟關系向縱深推進。這體現在經濟領域方面,就是兩岸在經濟合作過程中經濟互信或產業合作互信不足,特別是島內民意乃至執政當局對大陸仍有很高的戒備,擔憂兩岸經濟合作的深化會影響其所謂的“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如在開放陸資入島方面,台灣當局在公佈第一波開放名單後遲遲沒有新進展,並對可能與大陸有關的資本採取異常嚴格的審查措施。像前段時期在島內引發爭議的“博智收購南山人壽股權案”中,本是港資的博智集團卻被廣泛質疑為陸資,最終導致收購申請被台灣當局駁回。
(二)兩岸經濟合作應充分利用ECFA,實現“由量到質”的轉變
目前,兩岸已經簽署ECFA並正式生效,早收清單也於今年全面實施。毫無疑問,未來ECFA將成為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主要依託,因此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就必須要充分利用ECFA,特別是在ECFA後續協議談判中,兩岸應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積極展開協商,實現共贏。此外,兩岸經濟合作不能僅僅看重“量”,即不光要重視兩岸的貿易與投資額,更重要的應該是追求兩岸“質”的合作,推動兩岸企業等微觀主體間的緊密合作,促進兩岸形成更加密切的分工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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