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緊急命令」可能是陳水扁的最後毒招

  在第一屆《北京「台研論壇」》上,有多位內地、台灣學者專家的論文,都提及陳水扁和民進黨在二零零八年「總統」選舉時,面對馬英九的超高人氣及支持度,會否狗急跳牆、孤注一擲,使用「暗殺」手段的問題。也恰正在此時,從台灣傳來了勇於揭打弊案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全教的助理被人槍擊座駕,而馬英九的隨扈為預防萬一,也已攜帶了擋子彈皮包的消息,更使相關的探討,更為熱烈、深入。

  這確是一個嚴重的警訊。泛藍軍有必要將國民黨去年「三合一」選舉投票前夕,發動全民猜估民進黨將會祭出何種怪招,從而使到民進黨除了是一些「爆病歷」之類的小家子手法之外,對泡製類似「兩顆子彈」的鄙劣怪招果是投鼠忌器的成功經驗發揚光大,及早製造「揭怪招」輿論,使到民進黨當局懾於輿論壓力,不敢祭出極端手段。

  實際上,由於馬英九的「目標」太大,也由於民進黨過去劣跡斑斑,令到島內以至國際興論都有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察思維傾向,故倘若馬英九有甚麼「頭暈身熱」,即使不是民進黨幹的,人們都將會很自然地入民進黨的「數」。因此在此角度而言,民進黨倒是不敢明目張膽地祭出諸如「暗殺」的怪招。當然,不排除會有綠營支持者中的狂熱分子進行極端行動。但這也將只是個人行為,未必能在與民進黨之間劃上等號。

  其實,陳水扁要「整」馬英九,還是會有「辦法」的。其中最「辣」的一招,就是啟用《中華民國憲法》中的「緊急命令」權限。據謝瑞智所著《活用憲法大辭典》詮譯,所謂「緊急命令」,類似「進入緊急狀態」,即國家於非常時期,由國家元首公佈,其效力超越法律,甚至可以停止憲法若干條款效力的命令。「緊急命令」的發達,是進入二十世紀之事。促使其發達的原因,是固由國家有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之權,亦即二十世紀之後,變幻多端的經濟狀態,與劍拔弩張的國際情勢,使到有必要設立「緊急命令」的機制。「緊急命令」代替憲法若干規定之意義。《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佈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設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佈命令十日內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台灣當局最為「活用」「緊急命令」的一次,是在一九七八年十二月。當時,「增額立委」選舉如火如荼,黨外候選人的選情一片向好。也正在此時,中美宣佈建交,蔣經國即以美國在「建交公報」中宣佈廢止「台美軍事同盟」及從台灣海峽撤出第七艦隊,解放軍將乘虛攻打台灣為由,頒佈「緊急命令」,從而凍結了「增額立委」選舉。待到兩年後恢復選舉時,黨外的選情已經「攤凍」,成績不如預期。

  有了這個「前例」,在二零零八年初的第十二任「總統」選舉期間,陳水扁就大可以故意大幅挫低股市,或是利用島內黑社會勢力製造惡性治安事件,甚或是刻意挑釁大陸沿海,誘使政策水平不高的解放軍或武警低級軍官上當,擦槍走火,而拿來大肆誇大為「解放軍動武」,於是就發佈「緊急命令」,意圖達至如下三個目的:

  一、自動延任。由於發佈「緊急命令」後,正在進行中的「總統」選舉活動必須凍結停止,這就將會形成陳水扁當年五月十九日任期結束後,並無新的「總統」接任,這就實質上等於是讓陳水扁白撈個「延任」的機會。這對於嗜權如命,尤其是放縱「第一夫人」斂財的陳水扁來說,正是藉此可再多幹一、兩年的「總統」,掠奪更多不義之財。

  二、「攤凍」馬英九的選情。經過一、兩年的實施「緊急命令」後,馬英九的超旺選情可能會被「攤凍」。而與此同時,被追打弊案的民進黨可藉「緊急命令」期間,喘一口氣,並進行某種程度的「改革」,爭取民心。在恢復「總統」選舉時,選情來個大逆反,民進黨推出的候選人的支持度,超越馬英九。

  三、陳水扁發佈「緊急命令」後,下令凍結現行的保護人權方面的法律,而代之以陳水扁運用「緊急命令」的製法權,頒佈《懲治賣台行為緊急條款》之類的臨時法律,血腥鎮壓力主兩岸交流合作的藍軍大將。

  盡管說,按「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陳水扁在頒佈「緊急命令」後十日內,仍需「立法院」追認,藍軍可趁此機會否決「緊急命令」,但陳水扁卻可提早趁此十日權宜時間,運用「臨時條款」對藍軍「立委」下手,從而製造「立法院」中「綠大於藍」的「有利」局勢,使到對「緊急命令」的追認得以順利通過。

  即使是出於各種顧忌,陳水扁尚不敢對藍軍「立委」動手,他也可透過製造頒佈「緊急命令」具有「正當性」及「必要性」的氛圍環境,迫使藍軍「立委」對「緊急命令」投下贊同票。實際上,最近陳水扁頻頻拋出「柔性斬首」說,及進行反制對岸「斬首」的「兵棋推演」,就正是要為頒佈「緊急命令」製造「正當性」及「必要性」的氛圍。經過一年多的積累,這種氛圍就愈加濃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