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日前在接受新加坡「亞洲新聞台」專訪時聲稱,外界質疑未來一年是否推動「兩國論入憲」及「統獨公投」,「我們沒有這個政策方向」,因為這些議題不是由一個人或一個政黨就可以決定,而是必須經由「立法院」四分之三高門檻同意,才能交由人民複決、公投同意。但他同時又強調,目前民進黨正在提出一項連署案,即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這並非是「統獨公投」,也沒有違背「四不」的信諾。
從陳水扁的這番話看,他既是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所規定的必須經「立法院」四分之三決議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的高門檻,使他未能實現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卸任之前完成「兩國論入憲」的「台獨公投」,以至連一般性「修憲」也無法實現,深感到無奈和不忿。但與此同時,嘗過「公投綁大選」甜頭的陳水扁,卻又不願白白放過明年「總統」時再次實施「公投綁大選」,可以進一步激發隱性選民出來投票的機會,千方百計地謀求實施「公投綁大選」的議題。而這個議題,就是「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另外還有兩個備用議題,就是「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及「首都南遷」。
其實,陳水扁的「公 投新憲時間表」根本不能實現,不單止是受制於「立法院」三分之二的高門檻,而且還受限於「修憲公投」的程序時間表。實際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通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按此規定,即使是獲得朝野高度共識的不涉「統獨」、「兩國論入憲」的一般「修憲案」,也必須在明年三月中下旬實施「公投綁大選」日之前的半年,亦即今年九月中下旬之前公告。而「立法院」的本會期再過五天就告結束,下個會期於九月一日開始。即使是現在就將「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立法院」,只有半個月多一些的時間,「立法院」也不可能趕得及審議的了。由此可以斷定,陳水扁的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實施「新憲」的「公投新憲時間表」,已經徹底破產。
然而,所謂「遇到紅燈繞道走」、「大路不通走小路」,陳水扁又操起其最拿手的「方法論」,說甚麼也要在「總統」大選時實施「公投綁大選」。在二零零四年,他利《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有關「防衛性公投」賦予「總統」的「公投」發動權,提出了「強化國防」和「兩岸對等談判」兩個「公投」議題,並將之與「總統」大選合併進行。盡管因為「門檻」過高,兩個「公投」議題都被否決,但畢竟是「公投」帶動了投票率,激發了民進黨的隱性選民出來投票,再加上「兩顆子彈」的效力,終使陳水扁實現了民進黨在各項公職選舉中有史以來的過半得票率,而驚險再次當選。因此,陳水扁又決定,在二零零八年「總統」選舉中,必須再次實施「公投綁大選」,爭取再次透過「公投」來提高投票率,讓民進黨提名的謝長廷得以當選,以實現民進黨「永續執政」之夢,及避免陳水扁自己被泛藍群眾追究司法責任。
然而,在二零零四年,連「對等談判」這樣的「正面」議題,雖然投贊成票多於陳水扁的得票數值,但終因受投票人數必須達全體選舉人(即選民)總數二分之一,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的「高門檻」所限,而未獲通過。因此,陳水扁又擔心,帶有「分裂國土」傾向的「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及明顯是政黨惡鬥,撕裂族群的「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以及人口密集的北部選民未必認同的「首都南遷」等「公投」議題,未必能通得過。盡管這些議題的「公投」可為民進黨帶來選舉「紅利」,但畢竟這並非是「公投」的主項,將使民進黨蒙上「發動公投屢戰屢敗」的羞名。
因此,陳水扁接過林義雄「核四公投促進會」所提的五項修法主張,決定發動修改《公民投票法》,以降低「公投門檻」。這「五大修法主張」是:
一、「公投法」第二條有關公民投票事項的限制(按: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應該重新研議,除「人事」外的公共事項都不應該限制。
二、「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按:設委員二十一人,任期三年,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的設置,應該刪除。
三、《公民投票法》第十三、十五及五十二條排除行政機關及「立法院」少數享有公民投票提案權的限制,應該加以修正。
四、「公權法」第十、十二條應將提案人數降為一百人,連署人再降為選舉人數的百分之一點五(按:現規定是提案人數為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人數的千分之五以上,亦即二萬四千七百六十二人,連署人數為百分之五,亦即八十二萬五千三百五十九人。
五、「公投法」第三十條修正為公民投票結果,以得票最多且票數超過投票權人數百分之一為通過(按:現規定是投票人數達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然而,有關提案人數為一百人的建議,「門檻」奇低,就連民進黨人也認為不妥,因為倘此任何人可就任何事提案「公投」,使台灣地區的「公投」無日無之,不勝奇擾。因此,此議已遭民進黨的「黨政協調會」否決。但其他四項「修法」主張,仍將送交「立法院」審議。
即使是「提案人數一百人」的「門檻」被否決,民進黨仍沒有放棄「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連署。本周一,已完成第一階段連署,共徵集到九萬二千份連署,跨過千分之五的提案「門檻」。下一階段的連署目標,是爭取在七月底前徵集到一百萬人,亦即是要跨過八十二萬多人的「連署門檻」。
然而,即使是能跨過「連署門檻」,還有「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這一關要過。照說,泛藍委員必以其人數過半的優勢,予以否決。這也正是陳水扁要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主要原因。但在「立法院」審議「公投投票法修正案」時,此議必然會遭到國、親兩黨黨團聯手狙擊,並挾其過半議席優勢,將之否決。因此,在未來幾個月,圍繞著「公投」及「公投修法」,將會有連場激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