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出特首何厚鏵的兩個「行政長官批示」,其一是第四三八/二零零五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成員》,其二是第二/二零零六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成員》。這兩個行政長官批示的刊登「公報」,宣佈澳門特區的重整舊區及加強婦女事務工作具有了組織架構,即將正式啟動。但更具現實意義的是,這兩項行政長官批示所委任的兩個諮詢組織的社會人士名單,較好地兌現了何厚鏵在「施政報告」中作出的全面檢討現行的諮詢機制,革新、優化既有諮詢組織的功能的諾言,因而也可以說是對諮詢機制的「舊區重建工程」──「舊模式革新、優化」工程的啟動。
實際上,從這兩個諮詢組織的社會人士成員名單看,具有如下的幾個新特點,因而體現了特首何厚鏵的新思維:一、涉及面廣,遍及各個界別,涵蓋社會不同意見。其中「舊區重整」委員會的社會人士,有屬於技術型的,如設計師、城市規劃師、律師、工程師;也有屬於功能性的,如建築商、發展商、房地產中介商、銀行界等;也有屬於社會服務性的,如各類型基層社團的代表;亦有學術性的,如學者、教授;當然,也有屬於輿論鼓吹型的,如媒體人及「名咀」等,及本身就是民間諮詢智囊型社團的的代表。此外,既然是「舊區重整」,尤其是「舊區重整」的地理區位有部份與剛被納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澳門歷史城區」所重疊,來自歷史及文物保護界的成員也就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因而馬若龍、陳樹榮這些知名的建築文物專家和歷史學者,也就「榜上有名」。還有一個特殊的「歷史聯繫」因素,就是名單中的梁竟成,在澳門回歸前曾任中葡土地小組中方成員,而「舊區重整」未必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樣只涉及私人土地,相反如祐漢新村等地段是屬於政府公地,有熟悉公地批售政策的人士出任該諮詢組織成員,有助於該組織順利開展工作。而「婦女事務」委員會的成立,也大致上反映了上述的功能性質。除了該委員會的婦女工作特性,決定了其成員全是女性之外〔「舊區重整」委員會也有若干女性成員〕,其成員的界別也是與「婦女事務工作」的功能相吻合,分別來自工商、基層社團、社會服務〔含宗教〕、教育、文化、青年、法律、媒體等,還有葡裔居民,較為符合澳門地區婦女事務工作的特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委任兩個委員會的成員時,都有注意到含有赴台灣接受高等教育返澳服務的專業人士。這有利於向台灣地區垂範「一國兩制」,及推動澳台關係發展。
二、落實「海納百川,壯大團隊;包容並蓄,和諧共濟;培育新人,薪火相傳」的愛國愛澳事業精神。在兩個委員會的社會人士成員中,既「例行性」地含有傳統愛國社團的代表,也「開拓性」地增加了盡管並非傳統愛國社團成員但也是愛國愛澳的人士,甚至還有留台校友。即使是傳統愛國社團,也是以推出「新人」為主,那些已分別在各個建制組織中佔有位置的「老社會活動家」,今次大多慷慨謙讓。因而使這兩個委員會的社會人士成員,有不少是首次參加建制活動者。而來自非傳統愛國社團的成員中,有一些人如按過去的「以我劃線」標準界定,是不得其門而入的,今次也能為澳門社會事務發展發揮自己的才幹。因此可以說,體現了「包容並蓄」精神,有利於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澳門的繁榮穩定事業服務。
三、向非建制內人士提供鍛煉舞台。在這兩份名單中,只有極少數成員〔崔世平、劉本立〕是建制內人士〔立法會議員〕,其餘絕大多數並未擔任建制內的職務,等於是特區政府向他們提供了鍛煉的舞台。而特區政府這樣做,也凸顯了其盡量消彌參政議政的「貧富懸殊」現象,改變「來來去去這班人」陋習的決心。另外,其中有個別人則是參加立法會選舉、亦即有意參加建制內工作,但奈何「僧多粥少」而未能如願以償的,政府也給予了另一層次的參政議政機會。
但可能是兩個委員會的提名單位「互不通氣」所致,在這兩個委員會的社會人士成員中,仍有「重疊名單」者,即一人同時兼任兩個委員會的成員。不過,由於其中一個委員會是特定性質〔婦女事務〕,有此兼任尚不算過於礙眼。但這仍給特區政府在開展革新、優化各類諮詢組織工作敲響警鐘:各提名單位之間必須「通氣」,盡量避免重複提名,以利於更多的社會有識之士參加建制內工作,及有機會貢獻智慧和鍛煉成才。
除此之外,「舊區重整」委員會的組織結構,也存在著「歸口協調」上的問題。就是正如本欄曾分析的那樣,這個委員會只是一個隸屬於運輸工務司司長的二級諮詢機構,使到其權責在客觀上就受到一定的限制。實際上,與科技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教育委員會、文化諮詢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等雖然也是二級諮詢機構,但其主旨及任務較為單純化,與督導其工作的司長所主管的業務範疇較為吻合的情況不同的是,重整舊區的工作,不單止是屬於運輸工務司的業務,還將涉及到其他司的職能。比如,關於舊區樓宇業權轉移手續辦理,就與行政法務司屬下的商業及物業登記局有關。又如,舊區重整必然會與「澳門歷史城區」發生關係,又與社會文化司轄下的文化局及倘將來會成立的世遺管理機構的業務相關。再如,舊區居民安置,可能也將涉及到社會文化司轄下的社會工作局及房屋局的業務。倘再考慮到在舊區經營的中小企業的利益,這又與經濟財政司的主管業務發生了關係。幸好,正因為何厚鏵是「強特首」,重整舊區工作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運輸工務司主管以外的業務範疇,其主管首長都將能「一切行動聽指揮」,故相信在「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的三年存續期亦即是特首何厚鏵的第二任特首任期之內,還將能有所協調、有所統籌,不會發生「各吹各的號」的不協調現象。但小的不協調,還將會是有的,否則就是真空世界了。當發生各司長所主管業務範疇之間的小的不協調情況時,在不可能向特首「小事天天報」之下,如何在由五位司長排序最後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擔綱的「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去與其他的「大哥」司長協調,看來確實是需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技巧。因此,盡管在委任這個委員會的政府部門的成員時,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分別委任了不屬運輸工務領域的法務局、民政總署、旅遊局、文化局、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物業登記局的官員,但仍不若「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那樣,由特首親自掛帥,較易協調各政務領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