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中央黨校主管、出版的《學習時報》,最近一期刊登了香港中聯辦研究部負責人曹二寶撰寫的《「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的管治力量》論文。該論文的核心觀點是:中國政府收回香港後,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故香港管治力量就由以前只有香港英國政府(簡稱「港英當局」)一支管治隊伍,變成了回歸後「一國兩制」條件下兩支管治隊伍:一支是「香港特區建制隊伍」,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和各級公務員、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這支隊伍經由中央授權依照基本法行使高度自治權。另一支是「中央、內地從事香港工作的幹部隊伍」,包括負責香港事務或專做香港工作的中央主管部門和派出機構,負責其他全國性事務及相關政策的中央主管部門和與香港特區聯繫密切的內地有關省區市黨委、政府處理涉港事務的幹部。這支隊伍依照我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行使中央管治特區(包括處理中央、內地與香港特區關係)的憲制權力,不干預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這兩支管治隊伍是國家對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方針的政權力量,也是「香港基本法」的實施主體。
這個「兩支管治隊伍」亦即將中央派駐香港機構也作為對香港的管治隊伍的觀點,頗為新穎,但也確是很有道理,並有鄧小平相關談話作依據。這個論點的成立,宣告了「江澤民時代」關於港澳辦和中聯辦要做「守門員」的論點已經徹底被放棄。中聯辦將全面深入貫徹中共「十七大」有關「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重大課題」的論述,以「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態度,在尊重特區政府高度自治權的同時,依法行使中央管治特區的憲制權力,加強中央與特區的聯繫,協助特區行使好屬於高度自治範圍內事務的權力,以保持香港、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
早在香港「七一大遊行」之前的二零零二年,本欄就對「江澤民時代」的所謂「守門員」之說,提出了異議。本欄認為,中央港澳工作機構出於展現「不干預港澳高度自治範圍事務」誠意的考量,而逐漸疏遠港澳民間團體及各界人士的做法,看來應是中央港澳工作機構的官員錯誤理解「高度自治」方針所致。其實,中央港澳工作機構加強與港澳民間團體各界人士的聯繫,並不抵觸「高度自治」方針,與「干預港澳高度範圍事務」也絲毫沾不上邊。這是因為,港澳兩個「基本法」賦予港澳兩特區的「高度自治」,主要是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一、港澳兩特區享有高度自治的行政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並在由中央政府負責管理特區的外交事務的前提下,兩特區經授權後仍可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二、港澳兩特區自行管理本地區事務的廣泛的自主性,不但遠遠高於中國內地的民族自治區域,而且比世界上聯邦國家中的成員也要高得多。比如,可自行制訂有關金融、稅收政策,可自行發鈔,實行獨立關稅區等。
因此可以說,港澳的「高度自治」,主要是體現在政治體制和政府操作方面。而中央港澳工作機構代表中央政府與已成為中國公民的港澳居民加強聯繫,並沒有觸及到這個範疇領域,亦即不會侵蝕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更不是干預特區的內部事務。何況,即使是政府機構改革、轉變職能之後的國務院港澳辦,其中要職能中還有「研究港澳社會各方面的情況」,「宣傳香港、澳門基本法,及中央政府對港澳的方針、政策」這兩項。而且其內設機構中也有主責「研究港澳地區社會各方面的情況」、「研究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情況」的政研司,及主責「研究港澳經濟、科教、文體、社會服務等方面情況,統籌內地各部門、各地區與上述領域的交往活動」的交流司。總不能說,單憑翻閱報紙及上報文件,而不作深入群眾、實地調查研究,就可較佳地履行「研究港澳社會各方面情況」的職責;也不能說,高高在上、脫離群眾,就可以完成「宣傳基本法及中央政府對港澳的方針、政策」的任務。
眾所同知,內地實行的社會主義體制,是黨政雙軌制,黨委把握政治方向領導,指導同級政府。但在香港、澳門特區,由於實行「一國兩制」,是由特區政府實施高度自治。再加上前段時間曲解並過份強調「行政主導」,缺乏監管、領導的特區政府,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種種「脫離軌道」的現象。比如在澳門,民政總署的性質顯然是與「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非政權機構」定位並不相符,而「歐文龍事件」的爆發,更是暴露了特區政府缺乏監管的重大漏洞。
當然,對於屬於特區高度自治範圍事務的監管應當是由特區自己的力量來實施監督,如立法監督、輿論監督、司法監督等。但屬於憲制範圍事務的監管,則應由中央、內地從事港澳工作的機構進行監管和指導。屬於促進香港、澳門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交流與合作,聯繫香港、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香港、澳門之間的交往,反映香港、澳門居民對內地的意見;處理有關涉台事務」……等業務,更應由中央派駐特區機構具體執行。
可能正因為是「胡錦濤時代」廢除了「守門員論」,強調了「中央、內地從事港澳工作的幹部隊伍」的職責和功能、任務,最近顯然可見澳門中聯辦在「有所為」方面漸趨活躍起來。比如,在適逢新春之下,中聯辦負責人可說是「傾巢而出」,以拜訪、接待來訪、座談等方式,與澳門各界別、各階層社團、人士密切聯繫、溝通,鼓勵他們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又如,當內地部份地區遭受大面積雪災,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群眾生活遇到嚴重困難之際,中聯辦員工率先募捐,此模範行為影響了澳門居民,也帶動了特區政府,以「人溺己溺,一方有難八方支持」精神積極捐輸。再如,當內地雪災影供應港澳鮮活食品緊張,可能會引發港澳人心躁亂之際,商務部和廣東省政府在廣州聯合召開「保障港澳市場食品穩定供應工作會議」,作出了六項措施,以保障供港澳食品穩定。但由於周日關係,澳門特區政府出席會議的代表未能及時向市民報告會議的情況。澳門中聯辦為了抓緊時間穩定人心,由經濟部副部長李春滿出面,及時召開了記者會,傳達了會議內容。這些事例都在顯示,中央派駐澳門機構正在積極發揮「澳門第二支管治力量」的作用,努力地為作為「澳門第一支管治力量」的特區政府「幫台」、「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