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聲主席昨日在向全國政協第十二屆二次會議作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提到二零一四年工作部署中的港澳委員部份時指出,「堅定不移的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就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協工作,及時向港澳委員通報情況,圍繞加強港澳委員在內地和港澳,發揮雙重積極作用的制度建設,完善內地與港澳交流往來等課題開展調研。」其中的「加強港澳委員在內地和港澳,發揮雙重積極作用」,已從提出要求進入到制度建設及對此開展調研的階段,顯示中央已經十分重視全國及地方政協的港澳委員積極發揮雙重作用的議題,並已將其列為制度,及透過調查報告予以總結提高,從而全面深入地進行推廣。
人民政協港澳委員必須發揮雙重積極作用的論述,最早是由胡錦濤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提出的。他指出,要支援港澳委員在香港、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他們為國家發展獻計出力。而習近平審閱全國政協港澳臺僑委員會的一份調查報告時批示亦明確指出:「港澳政協委員人才濟濟、群英薈萃,是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的重要力量。要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他們在特區和內地更好發揮『雙重積極作用』創造條件、提供幫助,鼓勵他們為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多做貢獻。」而這個「雙重積極作用」一詞的含義,一是在內地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發揮積極作用,二是在港澳地區為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在過去,全國和地方各級政協的港澳委員,在發揮前一個積極作用,亦即在內地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發揮積極作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作出了巨大的貢獻。這既包括他們在人民政協的活動中,積極為內地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建設出謀獻策,也包括他們在內地投資產業、捐贈公益等。內地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高歌猛進,也有著他們的一份功勞。
但在在港澳地區為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揮積極作用方面,卻走過了一段彎路。這並非是港澳委員「不作為」,而是「上頭」有人錯誤理解「不幹預港澳高度自治事務」的內涵。實際上,在港澳先後回歸後,中央主管港澳事務的部門錯誤理解「不幹預港澳特區內部事務」,不但是沒有像回歸前那樣組織港澳團體與內地互訪,更是不準港澳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論港澳事務,甚至是打算取消地方政協中的港澳委員名額,還美其名曰「當好守門員」,令到港澳居民與中央及內地疏遠。對此,本欄就以《中央港澳工作機構應強化聯繫群眾作風》及《密切聯繫港澳居民並不抵觸高度自治方針》等為題,指出港澳兩個基本法賦予港澳兩特區的「高度自治」,主要是體現在政治體制和政府操作方面。而中央港澳工作機構代表中央政府已成為中國公民的港澳居民加強聯繫,並沒有觸及到這個範疇領域,亦即不會侵蝕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更不是幹預特區的內部事務。中國人有句老話叫「過猶不及」。在執行中央有關「不幹預港澳內部事務」等相關指示時,如果是從偏緊偏嚴的角度理解,可能就會引起某些反效果,從而辜負了中央的一番好意,並使中央與特區的關係處於某種「失衡」狀態。
在澳門發生「五一」遊行後,澳門中聯辦組織全國政協澳區委員聚會,學習賈慶林主席關於「要發揮港澳委員在港澳經濟社會中的作用」及「加強調查研究」的指示,商定將圍繞著如何在「一國兩制」條件下發揮積極作用,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推動澳門和諧社會建設的議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為特區政府建言獻策。這就顯示,經過香港「七一」遊行之後,中央對全國人大港澳區代表、全國政協及地方各級政協的港澳區委員的參加國家事務管理及參政議政的性質定位,有了質的調整。亦即是從剛回歸時的只能議論內地政務,調整為在議論內地政務的同時,也可以參與港澳特區事務。其原因,可能是出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本身就是國家事務,而不能將之單單視為「港澳特區內部事務」,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有權利也有責任積極參與。這也是「發揮雙重積極作用」論述的緣起。
由此之後,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各地政協的澳區委員,在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揮積極作用,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在國家安全立法、政制發展、和特首選舉、立法會選舉等重大政治生活中,他們都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中堅力量。另一方面,他們參照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積極參與「澳人治澳」的各項事務,緊緊圍繞特區政府的工作,以自己的界別代表或專業技能,分別參與特區政府各類諮詢組織的活動,或是自行成立類似「智庫」的民間政策研究組織,為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的工作,為維護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而積極建言獻策。
尤其是在目前港澳地區的政治情勢越來越複雜,外部勢力已把黑手伸進港澳特區,意圖借助其代理人攪亂港澳,從而達到顏色革命之目的之際,更需要全國和地方政協的澳門委員,為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揮積極作用,做好「人心回歸」的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維護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建構和諧社會,增強中央與特區、內地各地與特區的關係,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並依法進行監督,作出新的貢獻。尤其是要做好對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的調查研究工作,廣泛聽取民意,集思廣益,群策群力,提出務實可行的對策建議,為特區政策排懮解難,做到盡職而不越位,幫忙而不添亂,切實而不表面。而澳門特區政府及其「掌門人」,也宜主動地徵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並將之當作是寶貴的「智庫」使用,透過他們聽取民意,達至凝聚民心,改進施政,改善民生之目標的。
與此同時,也應當參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將澳區政協委員的雙重積極作用全面深化地發展下去。比如,在建言獻策方面,在關注內地與澳門關係、供水、二十四小時通關、橫琴等問題的基礎上,針對內地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所遇到的各種問題,運用自己所熟悉的澳門經驗,融合到履行政協委員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三大職能中去,對內地的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加快生態文化制度建設,以及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等方面的事務,積極建言獻策,為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