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10分鐘咪表試行性質

【本報訊】政府9月起增設每10分鐘1元咪表車位,准許泊車時間最長 1小時,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被傳媒問及社會對措施意見不一時表示,有關措施將短期內推行,但是以試行性質推行,數量等於或不多於100個,因為覺得值得試。

交通事務局早前表示,新收費咪表車位首階段會優先以周邊已有公共或私人停車場,同時設有公共咪表泊位的街道為試點,如皇朝區、南灣區、氹仔區等。局方會在措施實施半年後檢討。

當被問及停車場月票問題時,羅立文指出,現時本澳約有十多個停車場有月票制度,已規定了停車場有若干百份比的月票車位。他強調政府不可隨時取消月票,只可待自然淘汰。